论终身监禁之弊端_终身监禁和死刑谁更能威慑犯罪份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3:49:57 人阅读
导读:章莹颖遇害性质很恶劣,虽然我们都希望这个杀人犯被判处死刑,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让这个杀人犯终身监禁。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认为,没有判他死刑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问题,甚至是...

章莹颖遇害性质很恶劣,虽然我们都希望这个杀人犯被判处死刑,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让这个杀人犯终身监禁。

木叔注意到一些人认为,没有判他死刑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问题,甚至是种族不平的问题。

其实不仅是对章莹颖案的凶手,很多案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都没有判死刑。

所以这件事和是不是有色人种没什么关系,本质上还是陪审团制度。

而且此案的陪审团的绝大多数是支持死刑的。

引入这个制度,美国已经有上百年历史了,也并不是说为了完全减少死刑,也有为了让案件能够有更多的平衡的声音。

我们很多人不认可这个制度判罚,这很正常,因为所处的位置不同。

面对如此残忍的案件就自然想象不到还有不判死刑的可能。因此才会对判决表示极大愤慨。

但美国也好,西方其他国家也好,他们目前的司法取向就是尽量少判死刑。

在这个问题上其实美国还走在了欧洲后面。不少欧洲国家干脆已经废除死刑了。也就是说任何犯罪都没死刑。

法国、德国、荷兰、卢森堡等都是如此。甚至委内瑞拉也是废除死刑的国家。

而美国一些州有废除死刑,但是联邦政府层面还在保留死刑,这也是章莹颖案凶手在联邦法院审理,12名陪审团中10名要堆他判处死刑的原因。

之所以废除死刑,其实和人权制度发展有关,也和宗教历史文化有关。也就是某种程度上认为生存权来自上天,不能被任何人轻易剥夺。这也是为什么最近很多国家围绕堕胎是否合法争吵不休一样。

本质上也和这种文化历史宗教有很大关系。

所以,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不纯粹从法律角度看问题了,对死刑的判罚也一样。

对经济犯罪,基本上不再适用死刑,这几乎是全球的共识。但是对严重的刑事案件,各国态度就不同了。

但是对刑事案件也要区分,有些国家不设置死刑,但对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就设置死刑。

比如以色列。70年来只判了一个死刑,就是针对前纳粹头目艾希曼。

以色列的法律对死刑的规定只有在反人类罪、反犹太罪、种族灭绝罪、叛国罪等才有。经济和刑事案件都没了。

这也可能是西方整体的趋势。

大师:你的问题有机会让我回到一千年前;前提是什么,?时间段是多久?回来就是终身监禁;

大概我也猜的出来,我在一千年前的待遇一定也是洪福齐天!

这个问题就来了,让我在古代待10年;还是20年;或30年;如果选择的话,现在让我穿越只要在古代好,可以妻妾成群,三十年我就去!

肯定是死刑的威慑力更大。新增终身监禁,是因为现在大家都开始认识到一个问题:生命至上。和生命相比,钱财和物品都是次要的。所以除了对故意杀人的,必须以命抵命之外,其他的非故意杀人和造成巨大钱财物品损失的,可以最高判决终身监禁。

不邀自来:

这个题应该是好多犯过重罪的犯人,都被判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死缓。

中国第一个终身监禁的人;某某

2015年八月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后,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而某某是《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人。

法院宣判:决定对某某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未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于这个人,我没有去过多的描述了,所以就只能这样写了。

中国是世界上适用死刑最多的国家,从中国自身来说,死刑的适用都应减少。当前,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地区)中,只有99个国家(地区)仍保留死刑,而其中70多个国家(地区)已不适用死刑。比如虽说美国在1976年恢复了死刑,但每年只处死二三十个,而且从1984到1998年这十四年中,没有处死过一个女犯。

剥夺一个犯人生命和刑罚,是世界上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质生活能力,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

而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罚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的人终身监禁,限制其人生自由直至死亡的刑法,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的犯人,理论上罪犯需要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要知道以前的中国,没有终身监禁一说,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如果两年内没有很大的错误或新罪名的话,会降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就是二十年,没有真正的无期徒刑,表现好点,可以减刑到十五年。如果死刑缓期执行过程中有过重的错误或有新的罪名,后果严重的,则立即执行死刑。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