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在家带孩子离婚_女方离婚带着儿子,家里房子到底归谁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21:01 人阅读
导读: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所得(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所得(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表姐前年离婚带两个女儿,大的当时三岁左右,小的不满一周岁,几乎净身出户,回了娘家,她的亲妈我姑姑去世,亲爹瘫痪,家里老房子拆迁了,赔了四十多万我姑父看病花了差不多了,在娘家哥哥家里住,前夫抚养费每个月都不按时给,后来干脆不给了,两个孩子小,没人带,吃住娘家哥哥的两年多,我表哥养两个孩子带自己瘫痪爹已经很吃力了,又来了两个孩子,那日子过的捉襟见肘,两口子经常吵架,基本也要离婚了。女人离婚,如果没能力养孩子,孩子又小,娘家没人帮忙带,还是不要带孩子的好,不然孩子大人都过不好

我身边两个这样的人。她离了婚带娃回娘家。那时娃4岁。她说,娃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讨口要饭都要带在身边。对方因为没要着娃,也不给孩子抚养费,她也硬气。娘家附近就有工厂,计件
工资。她给老板说明,有个孩子,上班时间可能会迟到早退,老板同情她,给她破例。然后别人一个月可能有三,四千,她只有一两千。有时星期天带着孩子去上班,老板都帮她把孩子带到办公室去,让她安心挣钱。娘家妈岁数大了,只能在家种点庄稼。她很知足,说只要饿不死就行。
一个院子的人们看她自立自强,都夸她能干,家里有零食水果之类的都给她家孩子吃,有穿不了的小孩衣服也送给她。她不嫌弃,每天给孩子穿得干干净净去上学。第一年,因为劳累人很瘦,第二年孩子大点了,稍微懂事一点了,也不怎么生病了,就感觉轻松些了。然后人家给她介绍个男朋友,男朋友家里条件差,但是不嫌弃她带个儿子,把她儿子视如己出。结婚后,过了两年,自己的儿子上了小学,她才和这个老公商量要个孩子。现在,她老公在工地干活,她在家带孩子,日子虽然苦点,但是有了盼头。她每天都乐呵呵地,看着都让人高兴。
另外一个,孩子刚一岁,俩人离婚了。她自己不要孩子,说孩子是累赘。离婚后回娘家,以为自己没有拖累,好找下家。找第一个,是个出租车司机,一开始挺好,处了半年,分手了,说不出是为什么。这人是我朋友的侄女,我笑朋友,你怎么不替你侄女好好张罗一个?朋友也笑,说这个闲事管不得。到现在都几年了,那个侄女还没找好下家,外面打工也有茬无茬的,别人说,她没孩子,没有压力,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说,那不跟光棍一样了吗?别人回答我,对呀,女光棍呀。
所以,这个问题要尊询自己内心,我是女人,也是母亲,我是觉得要把孩子带在身边,再苦再累都值得。你说呢?

这个没有明确的答案,需要两个人协商一下如何分配,不管给谁都需要你们双方能彼此都同意这个结果,而不是说孩子给了女方房子就必须也要给女方,这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

我亲戚家的哥哥嫂子离婚的时候就是两个人共同商量好的,当时他们有一套刚买了几年的房子,有一辆家庭轿车,房子本来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后来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跟了妈妈所以房子也就相当于给了她们娘两,而车给了男方,两个人也都同意了,因为男方怕女方一个人带着孩子太难了所以就直接把房子给她们了,而车女方也不会开所以就给了男方,两个人和平的离婚,并没有因为房子车子归谁而吵架,安安静静的就离了!

所以别说啥都是白说,关键还是需要你和孩子的爸爸商量,只有你们两个能决定房子该如何分配,孩子的问题和抚养费等之类的问题都需要你们两个提前就沟通好商量好,别等到时候因为分配房子的时候而闹矛盾,所以能想到的事情就提前商量好,毕竟夫妻一场即使离婚也别闹得太不愉快了,好聚好散!

这里是 婚姻与家庭 为你带来的回答~~

当看到这个问题的标题时,我的第一个联想是,在家全职带孩子的女人,可一点不比上班轻松啊。当然,还是上学了可能会好一点,但家务和孩子并非小事,实际上很多在家全职带娃的妈妈,为家庭的付出一点不少。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你老公对你在家,没有做生意等等的抱怨,似乎是在表达他内心的焦虑,好像在他的心里,养家糊口是妻子的事情,当他没有了依靠和指望,就会抱怨,觉得没有希望?你放下工作,回来带孩子,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这样的关系不认同,不认可,对吗?不知道我表达的,是不是你们实际的状况?

所以,我会觉得,根本问题或许并不是你上不上班,而是你的老公没办法在经济上撑起这个家。特别能理解你纠结于离婚的边缘,从你提到的情况看,不敢迈出这一步,好像主要是担心离婚了,孩子的重担落在你一个人的身上了,我比较好奇的是,在现在的状态下,对于孩子,你的老公承担了哪些责任呢?

当然,婚姻何去何从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从你的问题中,我看到了这些,希望可以像镜子一样反馈给你,作为对婚姻的一个呈现。祝福你可以在婚姻的困扰中找到自己的答案。

祝你一切好!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才需要去法院起诉解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标准,关键是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的成长,主要考虑一下因素。

例如,一方的经济收入,是否有工作,教育水平,还有哪一方带孩子时间比较长,或者能够给孩子提供比较稳定的生活场所,或者哪一方的父母带孩子时间比较长,都可能会作为考虑抚养权的因素之一,这些都是综合考虑的。

而且孩子的年龄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比如,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十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

所以对于你这个问题,不能说你没有工作,就一定得不到抚养权,关键是要看其他因素,谁的优势更多,谁得到的抚养权就可能性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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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很难的,有的会想将孩子放在娘家,自己外出打工,殊不知留守儿童的内心有多苦!

其实很多离婚夫妻当时只想出口恶气,一气之下作出离婚的选择,也有许多离婚以后后悔的,但后悔有什么用,现在孩子读书是个大问题,带孩子出去打工,当地学校要这个证.那个证,根本就难以在打工地入学。

我爱人的妹妹就是这个情况,她由于生了两个女儿,她老公本来准备将第二个女儿送别人抚养,还想再生一个儿子的,最后两公婆意见没能达成一致,导致离婚。

离婚后将孩子放在娘家读书,她自己前往广州打工,由于孩子太过孤单后导致出现自闭症倾向,现在这个孩子于常人已难以交流,所以说奉劝欲离婚的夫妇要三思而后行,因为离婚后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你们的孩子啊!

这个离婚的女人能够让你爱上她,肯定是个优秀的好女人,你应该遵从自己内心的感受和她在一起,过属于你们的幸福生活,父母反对,是因为世俗的观念约束了他们的视线,根本体验不到你和女友的真实感受。现在自由婚姻,只要你们相爱,你的父母也无法阻止你们在一起。大不了领着你心爱的女人和孩子私奔,到一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过你们想要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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