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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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的犯人是不要生活费的,一旦判了刑成为犯人,他的生活费全部又看守所负责。你所说的生活费应该是另外给的零花钱,如果是,看必须到看守所去办理付款手续,因为看守所跟监狱不一样,给监狱内的犯人钱可以通过邮局邮寄,但看守所不能,只能亲自去办理。到了看守所以后,找到所长,说明你要给谁存钱,交了钱,钱就到了他的账上,你得到一个收条。他就能花到钱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看守所不需要寄钱,如果是治安拘留的,生活费,个人承担,结束后,自己缴纳,如果是外地的,可能需要寄钱,刑事拘留、逮捕后,不需要个人承担的,建议问好,以免上当受骗。
看守所里除了留所服刑犯的生活是由财政负担外,其他人员的生活都是自理,一般而言,一个月最多可以送500进去(不算生活费),生活费是根据看守所自己的标准而定的,一般来说都是专款专用的。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看守所应当对罪犯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看守所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国家没事有规定在看守所要交钱的规定,都是国家发每人每天的生活费
被羁押于看守所的嫌疑人,是不用交生活费的,如果需要给其送一些生活用品或零花钱,看守所有专门管理这项工作的人,可以负责登记传送。
具体情况可到所羁押的看守所进行询问。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不需要交生活费,根据国家标准执行。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两种情况:(一)如果是刑事拘留:不需要个人支付伙食费,但需要个人支付购买生活用品的费用。(二)如果是治安拘留:一切生活费自理,由被拘留人支付伙食费和生活用品费用。
看守所,食宿是免费的。不要缴纳生活费的。如果自己要在里面买点东西(如方便面之类点心),也是可以的,这是用你随身带进去的钱、或者家属送去的钱,记在账上定期购买的。但是每次花费一般也是有限额的,花不了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