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应当清偿的法律规定_代为偿还法律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4:34:19 人阅读
导读: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法65条。《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是合同法65条。

《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有: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二是与债务人达成代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也就是订立债务履行承担合同。债务履行承担,也称“清偿承担”,又称为对内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承担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合同,依该合同承担人对债务人负有履行债务人债务的义务。

所谓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债务承担按照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而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法律上仅分了优先权债权和一般债权,有担保的债权有限,普通债权等比例清偿。

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情况。

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无法证明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是独立的,那么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公司破产赔完债务还不够,那就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注册100万,你占有50%的股份,就是认缴50万,你只需要承担这50万的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一般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就缴纳完全了,那么公司破产了,和你个人财产没有关系,申请破产就可以。如果注册的时候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那么你需要赔偿50万的责任。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责任的。

不是理所应当的,想拿回借款如果借款人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得有证据,所以借钱给别人最好有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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