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是按最低工资标准吗_劳动法规定工资补偿员工是按最低工资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5:20:49 人阅读
导读:一些劳动者在就业的时候,发现企业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只是最低工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会告诉大家实际工资会以口头约定的工资为主,肯定会比最低工资高。这种...

一些劳动者在就业的时候,发现企业给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水平只是最低工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会告诉大家实际工资会以口头约定的工资为主,肯定会比最低工资高。

这种单位的做法肯定不合适,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一定的隐患。

第一,社保缴费基数问题。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的月均工资标准确定。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确定缴费基数。

这样一般就会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影响各种养老、医疗等待遇。

养老金待遇跟本人的缴费基数密切相关。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返还额度是个人一部分,企业缴费一部分,缴费基数越高,企业返还的额度就越高。

生育保险待遇是以企业平均缴费基数为主,如果企业的缴费基数都很低,当然生育保险待遇也低。

第二,可以少算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一般是以基本工资为主,而基本工资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这样很多企业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就直接按照最低工资来计算了,这样劳动者会吃亏。

同加班费的原理,实际上还有还有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第三,工资的管理会更向绩效工资等业绩保障靠拢。职工就会缺少基础和正常的保障。

第四,解除时经济补偿金问题。

很多职工并不理解我们的工资构成,以为到手的钱就是工资,实际上是不对的。

有的单位会将工资构成更侧重于各项补贴,有一部分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不应当计算工资总额。比如我们常说的交通补贴、午餐补助、出差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高温补贴、夜班补助等等。

但是劳动合同里约定就是工资了。企业一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时候,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标准要按照职工正常工作前12个月工资的月均值计算。

因此,很有可能我们就只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获得补偿或者赔偿了。

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议价权,还是建议按照真实的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于职工权益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

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找工作,有一份稳定的收入,那也就没什么好办法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尾数不到半年算半年,超过半年算一年。应按照你自己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员工工资是由双方协商得出,未经协商同意单位单方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单位制定内部技能考核为由降低员工工资,无法律依据,属于违法。员工可以拒绝参加,如果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如果员工不服单位的做法,可以选派5人以下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经济补偿金按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补偿金按照之前月平均工资计算,在职超过六个月,按照一年计算,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年收入平均)。 在职低于六个月,按照六个月计算,补偿金是半个月的工资(工资收入/工作月数/2)。 月收入=月工资+奖金。简单说就是单位一个月往工资卡里打多少钱,就是月工资。取个平均数就是月平均工资。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本人工资计算。劳动者月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提的问题包含有赔偿金、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等三个关键词。下面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赔偿金的支付条件、标准及计算来源。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是以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为基本前提;赔偿金的额度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计算;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因此,只有确定了月工资额度,才能计算出赔偿金。

二、月工资方式的法定选择。1、月工资支付方式包括应得工资(或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在扣除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之后,应得工资低于应得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来计算的。工资计算方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因此,说到底,赔偿金是按你说的应发工资来计算的。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来计算。

三、非常态应得工资额度的确定。

1、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高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的3倍,应其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

2、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长限度。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按职工月平均应得工资3倍数额支付时,最长年限不超过12年。

3、劳动者的月应得工资额度最底限度。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12个月,劳动者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其应得工资。

综上,赔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月应得工资为基数去计算,应得月工资额度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而且有最高额度、最低额度和最长期限的限制。

  计算经济补偿金本人工资指应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高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300%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公司当然应该要支付差额部分。虽然大多数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会用各种借口、各种措施,不愿意支付差额部分,但是,这是国家法律提供给劳动者的基本保障。


我们不妨来看看法律如何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指税前工资收入,而非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税收收入。如果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收入,低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当事人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所以,如果你的身上有这样的不公待遇,你应该立即到相关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申请仲裁,而不要怕麻烦而放弃自己的权利。


只有大家都来学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的促进劳动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当然不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解除合同赔偿金:

1、工作满1年:1个月补偿金(当年度地区平均工资)

2、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

3、低于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

第三:公司倒闭或者破产,在优先清偿相关费用和债务后,第一是补偿劳动者应得利益(收入)。相关支付步骤是: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及其它费用,要划入劳动者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保费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补偿金。

劳动者朋友可依法争取自身权益,也可求助当地相关法律法务机构的援助(免费)。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