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今年我也是这种情况,我是腊月二十九到售楼部看中一套房子,就给售楼部交了几万块定金,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结果在腊月三十的时候就知道武汉因新肺冠状病毒,导致武汉全城封闭。看到这样的消息,心里很难受,拔凉拔凉的。于是天天都在关注武汉新冠状病毒肺炎发展的情况,一天又一天时间过了一个月。可是武汉的新冠状病毒肺炎情况越发严重,并没有好转,导致我们都不能出门工作,不能做生意。在二月底的时候就收售楼部通知我们去交未付完的首付款并签购房合同。现在我们也不想买,因为不知道今年的房产房价走势如何?也许会跌得很低很低,所以说现在我们去售楼部退定金,售楼部也不与退还,给他说明了今年的特殊情况,因为资金困难而付不起首付,但是售楼部不认可。所以说根据上面的这种情况分析,现在只有硬着头皮把首付款交上,继续履行去年就合同,只能这样想,房子是自己住的,我们不炒房,不等房子一增值。只有想想办法把首付款筹上,继续实现我买房子的梦想。不知道网友们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大家觉得我这样做值吗?
你找当时买房时的置业顾问,他知负责办这个事。按要求提供之前买房时的材料就可以了。
在合同中,我们常常会出现合同未签订而实际履行有效的情况,您全款买房,没有签合同,但是您已经实际履行了付款义务,对方表示接受了,合同已经成立。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这种情况下,没有签合同,如果您退房,在一定情况下会给对方造成损失,您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已经实际履行很长时间的合同了,现在要退房,在这期间以及长时间没有卖出去产生的实际损失。具体的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恒大地产最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龙头企业,以民生地产为主要开发建设区域,
一,是对自己项目有着坚定的信心,因为恒大有着完善的管理和规划系统,从拿地到开发建设,到销售和物业服务一条龙,同等条件下,恒大地产的项目质量和物业服务能做到最好。
二,是本着为刚需客户服务的理念,在客户出现相关问题的时候能够退房,拿到前阶段支付的房款,减少损失(部分客户购房以后出现资金问题,如果以购房屋不可退房,且客户要补齐房款,对客户来讲,是很致命的伤害)
三,恒大的项目占据各个城市的核心地段,购房客户辐射城市周边多个区域,不存在有房卖不出去的情况,对于恒大来说,客户退房只是把这个房子再卖给另外一个客户,没有任何损失,且让客户能买的放心,踏实,更是作为公司的一个宣传手段,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