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购房问题!
很多人都知道,我们住宅的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一般是40年,是不是买40年的有点吃亏呢?体现在哪些方面?主要是因为40年的年限很短买下感觉没有安全感么?
其实买40年产权的房子,首先关注的重点是这块地皮的性质,有些性质的地皮是拿不到产权证的,这种是最大的坑,没有产权就没法交易,这个才是最没安全感的!
40年产权跟其实年的产权差异的体现实际上在于买房后40年产权落不了户,拿不到学区孩子不能凭这个就近上学,购房时贷款利率一般更高,水电是按商业来算的,比民用贵很多,很多连天燃气管道都没有布置,总之,不适宜生活居住,另外如果你再想卖出这个40年的产权房,交的税税率更高。
接下来就是大家关心的年限的问题,其实无论40年还是70年,到期后要么是国家收走就是拆迁!都会有补助的,拆迁大家都不陌生吧?
另外就是续期,没有拆迁安排的到时可以延长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是要交钱的,但是比周边土地流转给开发商价格也要便宜些。
这个不用担心,地随房走,房屋是所有权的。《物权法》相关规定,土地到期,自动延续。
1、公寓还能住是可以续签的,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由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如果不继续签,国家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业主进行相对应的拆迁补偿。
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为土地国有制,个人房屋土地属于土地出让性质,也就是通过缴纳出让金获得入地相应的使用年限。
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制度是永久性的,只要房屋没有完全损毁那就是属于产权所有人的。
一般商业性质的公寓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40年使用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租,像公寓可以全体业主联合申请,缴费即可续租。同时续租的土地出让金要低于当时的土地价格。按照温州二十年产权的房屋到期续租的情况,差不多是以三分之一的价格续租的。
因为房屋时建设在土地之上的,如果土地不续租那么土地就会被收回,这样连同土地上的房子也一并被收回。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土地到期后有规划用途那么就无法续租,会按照相应规定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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