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协议双方签字有效吗_双方签字的手写合同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0:19:48 人阅读
导读: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行为,双方签字、摁手印的行为表示双方同意该协议。但是,合同生效还需要看内容,法律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行为,双方签字、摁手印的行为表示双方同意该协议。但是,合同生效还需要看内容,法律规定属于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如果:

1、手写部分是合同签订时在双方见证的情况下填写后签字;

2、手写部分在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且处于落款的上方;

3、如果手写部分系对打印部分的修改、解释,但在手写部分的旁边有双方签字;那么,手写部分同样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来讲,手写部分在两份合同同时存在,且是双方签订合同时形成,应视为双方协商缔约的内容,是有效的。

买卖双方书写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自卖房人与买房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就成立并立时生效。合同不管是书写还是打印的,只要买卖双方签字,合同效力一样。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与合同办理公证与否没有关系。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比没有公证的合同,证据效力强一些。

房屋买卖合同绝对无效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例如,被执行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与他人恶意串通买卖自己所有的房屋,以此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是为了房屋买卖,而是故意掩盖非法行为。例如,张三向李四借款100万元,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借款协议,张三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借款抵押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约定张三逾期不还借款,抵押房屋归李四所有。张三与李四同时还一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三将借款所抵押房屋出卖给李四并办理了网签。张三与李四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目的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合同约定抵押房屋归抵押权人李四所有,也违反了担保法禁止流押规定,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房屋为农村宅基地,法律农村房屋禁止出卖给城镇居民,如果买房人为城镇居民,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相对无效的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例如,买房人或卖房人为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拒绝承认合同的,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

(2)卖房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卖房行为不被房屋产权人追认,该合同无效。例如,有的配偶出卖对方婚前房屋,对方知道后拒绝出卖自己所有房屋,该买卖合同无效。有的地方,房屋涨价时,见利忘义的夫妻经常会利用这种情况,即占用买房人大笔资金又能再次出卖房屋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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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形式上看,签名并按手印的协议,原则上就是合法有效的;  二、但一份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不能只看形式。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的,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否则,协议是无效的。  如果当事人无法举出反证,那么签过名按过手印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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