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祸司机不救人_车祸司机不救人被刑拘,车祸发生到底该先报警,还是先救人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1:09:42 人阅读
导读:工程车司机开着主道路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尾后面包车追尾导致起火,你心里应该清楚自已的车是违章行驶,本应该先采取措施救人……事故引起的原因很简单,工程车不违章上路面...

工程车司机开着主道路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尾后面包车追尾导致起火,你心里应该清楚自已的车是违章行驶,本应该先采取措施救人……

事故引起的原因很简单,工程车不违章上路面包车就没有发生这次追尾的机会,发生后你急时救人,两位女人就不可能被起火的车烧死在里面。

如今的法律因酒驾发生事故造成了人身伤亡,损失严重的都要严惩,那么一个知法违法的人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因自己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造成了重大事故,不弟一时间选择救人,确全身是理的先报警维护自身,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最佳时间,这种心态的人跟醉酒驾车的人相比,他的行为更觉得让人痛恨。

我明白了,前车司机没有受伤,没有先变火救人,而淡静打电话报警。遇到这种事情,谁都慌,不可能淡定。我追过一次尾,我当时全懵了,脑子一片空白,吓的说话都说不明白,当时两辆车,只是车轮遭成不同成度的损坏,都这样,何况这惨烈,司机不可能淡定。应该先救人,发现火情先灭火,人命关天,救人为上。如果不是故意的吧,没什么可说的,还是有交警定案吧。想信我们的交警大队。

毙了他,干的不是人的事,车内是它妈,爸它保证不这样,你丫挺的有多钱能陪的起人家呀,呼吁判它死刑,为民除害

对于北京发生的这起事故,引起了人们的争论,到底是先报警,还是先救人?

毫无疑问,是先救人。先说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看到没有,这条法律规定明确告诉人们,发生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所以再别说不懂法。

再说了,救死扶伤也是做人的一个基本素质,都是驾驶员,对后车要起火是应当预计到的。而且在追尾的情况下,后车已经在冒烟了,起火是必然要发生的。而这个司机却在哪里不停却打电话,错过宝贵的救援时间。这就不只是不懂法,还是人性沦丧,是漠视生命。

如果后车死亡的两人,死亡原因就是因为起火而致,那么这个打电话的司机,还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前面已经说到,这个司机应该预计到发生后车起火,但由于自己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计到,最后导致发生两人死亡的后果,这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我不敢恶意地揣测这名司机故意想后车两人死亡,如果这样,就构成直接故意杀人罪。

还想说一点, 我国刑法上还有故意一说,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构成故意。有些职业司机,经验认为人伤会比人死赔得多,所以看到人伤得严重,会希望伤者死亡,这是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这起案件来说,根据前面提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前车司机是有法定救助义务的,而司机只管打电话报警而怠于救人,这就是放任,构成间接故意,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个真实案例所带来的普法效果会比空洞的说教来得更直接,更让人记忆深刻。所以希望这起案件的最后处理带来的是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

好在北京警方已经将这名司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了,剩下的,就拭目以待吧!

这个铲车司机完全就是个畜牲,重判都是轻的必须枪毙,一个人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两个大活人慢慢的死在自己面前而置之不理,这不是畜牲是什么不枪毙留着干什么,即便这次不枪毙这畜牲一辈子也逃脱不了良心的折磨,老天很快会收了它太损了这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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