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租金是不是孳息_利润是不是孳息?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3:23:12 人阅读
导读:收益权是指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的权利。该利益包括孳息与利润。孳息是由所有物派生出来的利益,包括法定孳息(如存款的利息)与天然孳息(如大牛生小牛)。利润是运用所有物...

收益权是指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的权利。该利益包括孳息与利润。孳息是由所有物派生出来的利益,包括法定孳息(如存款的利息)与天然孳息(如大牛生小牛)。利润是运用所有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益。关于孳息与利润的区别,我是这么理解的孳息的产生具有客观性,属于法律事件,利润的产生具有主观性,属于法律行为。比如一间房子,将其出租,得到的租金就是孳息,如果自己用房子开了间杂货铺,所得到的就是利润。

首先看法条和名词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增值是指物或权利在价值上的提升。
这个案例的焦点在于:个人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房租是法定孳息还是基于投资行为产生的共同经营收入。一种观点认为租金是因行使物权产生的孳息,属从物,根据物权法理论,从物的权利随主物,主物是婚前财产,孳息也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基于租赁的法律关系存在,所产生的收益为法定孳息归个人所有。一种观点认为因房屋出租需要选择承租人;租金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所以产生的收益应为共同经营收入。 个人同意第一种观点:

1.首先,投资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以获得未来收益为目的,投放一定量的货币或实物,以经营某项事业的行为。将货币或实物直接投于企业生产经营项目的,称为直接投资;将货币用于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称为间接投资。与孳息相比投资收益本身带有风险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的特点,是智慧与力量的结合。显然婚后出租房屋的行为并不符合投资的要求,只是选一个承租人签一份模板合同就可以了,收益在合同期内是固定不变的。

2.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律关系产生的,这种法律关系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或者基于法律的规定。房租就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关系,其他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金等收入。 所以,个人认为婚前房产的房租所得应该属于法定孳息,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在婚后的租金,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三)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在《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曾作出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多数意见认为,征求意见稿中的“贡献”一词不是法律用语,理解上也会产生歧义,审判实践中很难把握。经过反复斟酌,《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房屋,婚后出租所得的现金收入,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要混淆了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婚姻法的解释《三》的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孽息和自然增值以外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这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原有的基础上,不动用夫妻两个人的共同收入以及任何辅助的情况下,动产和不动产自然增值的部分,和靠出租动产和不动产的全部所得,在法律上用词就称为" 孽息 ”。这还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得,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话又说回来,如果这是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根本就不用分彼此和你我,同甘苦,共命运,幸福牵手一生,或者是陪伴一方终了,也就不存在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孽息问题啦。

房屋租金是收益,不是孳息。 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就租金而言,租金并不属于孳息的范围,租金产生的利息才属于孳息。 租赁期间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时,应当审慎考虑租赁物的收益和孳息情况,打好提前量,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收益归于承租人,孳息按照物权法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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