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直接走_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6:06:31 人阅读
导读:你这种情况,如果直接走是非常不划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辞职前需要和公司好好的算算账,包括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补偿等算清楚再走,才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否则直接走有...

你这种情况,如果直接走是非常不划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辞职前需要和公司好好的算算账,包括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补偿等算清楚再走,才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否则直接走有不小的经济损失,有哪些损失呢?请认真阅读本人也许对你有帮助,也许还能得到一笔补偿金或是赔偿金。

第一,没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个月的标准工资。

按照《中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不满意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在该单位上班五个月,用人单位都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在辞职之前,这笔账应该是要算清楚的,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单位除了已经支付了你五个月的工资,还应当再支付你五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赋予你的权利,如果本人辞职走人,意味着这五个月二倍工资就只得到了一半,是非常不划算的,这笔钱,如果你在外失业期间,可作为生活费、或是家庭开支,也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

第二,用人单位没有交五险一金,可要求单位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辞职后可要求用人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由于你在用人只工作了五个月,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的标准工资。补偿标准为你在单位工作5个月工资的平均值,如果你的工资超过了当地公布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三倍的,按照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补偿;此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5个月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五个月的社会保险,对于今后退休还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医疗保险尤其重要,万一在这期间生病住院,也有一个基本的医疗保障。

第三,辞职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维权。

单位要求你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人事部门的要求是没有错的,但是你也有权向人事部门提出相关的补偿问题,并和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要认真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进行起诉。

综上所述,你在用人单位工作五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五险一金,说明是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直接辞职走人,有理变成了无理,更重要的是本应该争取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是非常不划算的事情,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寻求当地工会组织或是相关的法律援助。

自动离职有以下后果

一、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与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后,事实劳动关系也解除了,一个人只有一个社保号码,你到新单位无法确定劳动合同,无法办理社保金交纳手续。

二、你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了。如果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应当按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给你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你自动离职后就没有了。

三、没有医疗、养老等社保金了。你没有离职之前,单位要给你交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你自动离职后,单位就不给你交纳了。

四、你将来可能无法退休了。如果交纳的社保金不足十五年,等你到退休年龄时,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退休金。

五、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你不按时交纳社保金,税务机关要加收滞纳金,再不交纳,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即上黑名单。

以上就是自动离职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当然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时间很短,没有办理过社保金交纳手续就没有上面的问题了!

谢谢邀请!

你这种情况很好处理。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向您这种情况可以在当地提起劳动仲裁,仲裁部门很快就能给您解决。仲裁时效为建立劳动关系起两年内。

其次,如果公司无故辞退您,您还可以提出赔偿。无论有没有签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所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工作顺利!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只上了一天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者直接走人,用人单位不会支付工作了一天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邀请!劳动法是针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互相约束的规定。说《劳动法》是法律的话感觉都有点不贴切,到目前为止,真的好像从未见过谁违背《劳动法》的条款,而被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


而您说的没签劳动合同,就不存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您只不过是用人单位请来临时帮忙的‘‘临时工’’,工资待遇都是凭双方诚信口头商定的,像这种劳动方式一般为短期约定,个人建议尽量选用工资每日结算方式,劳动双方只要你情我愿就可延续约定,一旦有一方终止约定就可随时走人。


劳动部门根本就不认可这种劳动关系,就算有劳动纠纷他们也是无法取证的,这种情况在劳动部门会判定为违法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

以未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可以立即就走。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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