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监督的4种方式_公民行驶监督权途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4:49:38 人阅读
导读: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有:1、信访举报;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3、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政府进行监督...

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和方式有:

1、信访举报;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3、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等。

  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政府进行监督:政党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以及行政监督;可以通过书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还可以通过媒体或直接向全国人大代表或地方人大代表反应情况。   

1、信访监督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联系群众制度;   

3、舆论监督制度;   

4、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微博等新方式。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意义:实行民主监督,既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民主监督渠道:  (1)信访举报制度,这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保障。  (3)舆论监督制度; 舆论监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4)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

一、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行使监督权: (1)信访举报制度: 公民可以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信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公民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3)舆论监督制度: 公民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4)民主监督的新形式: 我国政府在不断创造新形式,让公民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有: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二、什么是公民的监督权? 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公民的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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