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派出所查还是刑警队查的_刑事案件是由公安局刑警大队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5:37:41 人阅读
导读:公安局,派出所,刑警队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查个人的银行流水,但必须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

公安局,派出所,刑警队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查个人的银行流水,但必须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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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

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以及获取犯罪证据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保守秘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一般来说 是辖区管理 那个辖区出了案子 那个辖区的刑警队负责 如果案情重大 或 牵扯到其它案件 有串并需要 或确需由上一级单位侦办的 辖区刑警队上级单位 可以将案件接收过来 由上级侦办 这个上级 不一定是上一级 也可以是上两级 三级 但 一般来说 只要不是 太过于难办的案子 上级顶多是派人指导 支援 不会接手 但要案、奇案、后影响巨大的案子 视情况而定 上级单位会成立专案组领导办案 但 落地 还会是辖区

刑事案件的查处单位比较多。单就公安局内部来说,可以办刑事案件的科室或内设机构就有刑警队、派出所、经侦大队,有的地方治安也可以查处刑事案件。另外,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都有权查处刑事案件,还有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有权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望采纳,谢谢!

先是派出所,然后派出所会向刑警队通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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