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抚恤金领取办法_丧葬费抚恤金如何领取?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6:50:44 人阅读
导读: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继承参保人(在职或退休)死亡后,其家属凭死亡火化证明和身份证,到原单位或县市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黑龙江省企业参保人死亡自20...

丧葬费和抚恤金不是继承

参保人(在职或退休)死亡后,其家属凭死亡火化证明和身份证,到原单位或县市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手续。黑龙江省企业参保人死亡自2011年7月1日起丧葬费4000元,抚恤金6000元。两项相加10000元。

丧葬费,顾名思议,是死亡后运尸费,停尸费,火化费,骨灰盒及骨灰存放,其它处理丧葬的费用。

抚恤金,是对死者生前家人的慰问,安慰和安抚的资金。

提倡厚养薄葬,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如黑龙江企业参保人死亡,丧葬费用一结算,估计所剩无几。所剩有余,死者儿女平均分配。不足部分,儿女平均分摊。

黑龙江省企业参保人死亡,抚恤金为6000元,参照遗产处理。如没有遗嘱,按法定遗承。其父与后母再婚领取结婚证,为合法夫妻。先分出抚恤金的一半3000元给后母,其余3000元由后母加上几个儿女均分。如系搭伙未领证,后母无权领取抚恤金。由前妻所生儿女和"后母“所生儿女均分这6000元抚恤金。

当职工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应在3个月内及时带着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到社保局报告。

社保局接到报告后,会及时办理死者的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并进行审核。如果一切顺利,社保部门可在15至2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拨付手续,然后通知死者继承人前来领取以下几笔补助:

一是3000元至5000元的丧葬费;

二是死者生前所领取最后一个月养老金额10个月的怃恤金;

三是死者个人账户内剩余的全部余额。

如果死者生前抚养人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经社保部门审核并办理手续后,每个月可在社保基金中领取一笔生活补助费。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由法定继承人向单位人事部门劳资社保人员填报《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申领表》,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直系亲属困难补助申请书等资料交由单位社保人员代理办理,待批准后,社保会将丧葬费3600元、抚恤金:20个基本养老金打到死亡老人的基本养老金卡上,法定继承人可持死亡老人的基本养老金卡,直接领取,但要知道密码。直系亲属可按月领取困难生活补助费。

企业老人去逝后,其法定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申请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死亡证明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逝后,除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县级医院出俱),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身份证。法定继承人证明。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同时,向社保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救济金。经应保审核批准后,从离退休人员死亡次月起,为侠养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生活救济金。

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丧葬费3个月工资,抚恤金不超过10个月工资。

至少要提供三种材料,而且要注意时间限制。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家人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到社保局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呢?

根据人社部2018年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至少需要准备三种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

3、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

你需要拿着这些材料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具体到地方的话,可能要求的材料会多一些,有的地方还会要求提供死亡职工的火化证明,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其遗属应当在60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应当向遗属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有人就关心了,如果说我一直不报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呢?这个是要比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要划算呀。

这当然是行不通的,因为这属于骗保。根据规定,如果说遗属逾期不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停发基本养老金,并责令其退还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拒不退还的,取消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资格。

能领多少钱呢?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全国并没有设定一个统一的金额,还是要看各地的政策,比如,北京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000元。

具体可以关注思之想之,了解更多地方政策。欢迎点赞留言讨论。

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能够享受的待遇回答,既简单又复杂。

简单的是国家有明确规定,企业退休去世可以享受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三项待遇,去世时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有余额的,余额全部退给遗属

复杂的是,明确的三项待遇,国家至今没有作统一规定,都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区情况自行处理,而这直接导致全国各省市死亡待遇规定各异。加上楼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没有点到具体哪个省市,所以只能结合全国各省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的相关情况来回答楼主的问题,希望有所帮助。

全国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待遇各异主要体现在何方?

通过梳理至少存在以下四个不一:

1、待遇名称不一

除了上面说的比较规范的名称外,还有一次性救济费、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困难补助费、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生活救济费、遗属救济费等。

2、待遇构成不一

全国绝大部分省市退休职工去世待遇三个都有,不过有7个省市没有或停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待遇。

3、待遇依据不一

待遇计算的依据有职工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养老金、本人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缴费年限、指数化平均工资等多种。

4、待遇标准不一

丧葬费从1千到近2万多不等、抚恤金从1千多到8万多不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1百多到1千多不等。

全国各省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三项待遇标准确定方式

全国退休职工去世三项待遇确标方式,概括起来都是两种:

一种是固定确标,相对稳定。标准是绝对额形式,一旦确定,相对固定一段时间。需要调整的时候,必须由人社部门下文重新明确。这种方式比较僵化,标准的调整往往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一种是挂钩确标,动态调整。一次性明确待遇挂钩指标,每年待遇标准随着挂钩的指标变动而变动。这个是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标准的调整能够紧跟社会发展状况动态确定。目前,全国各省市具体挂钩的指标各有不同。

全国各省市企业退休职工去世三项待遇具体标准

1、全国丧葬费基本情况

全国平均1万元左右,最低1千元,最高2.5万元。

全国有13省市采取固定确标方式确定丧葬费标准,数额1000-6000元不等,其它省市依据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养老金或本人养老金等为挂钩指标,按照2个月-6个月标准计发,根据2019年度水平计算,标准5千多到2万多不等,详见下图。

2、全国一次性抚恤金基本情况

全国平均3.8万元左右,最低1千多元,最高8万多元。

全国有6省市采取固定确标方式确定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数额1750-16000元不等,其它省市依据平均工资或指数化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或平均养老金或本人养老金或缴费年限等为挂钩指标,按照5个月-20个月标准计发,根据2019年度水平计算下来,8千多到近8万多不等,详见下图。

3、全国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基本情况

全国平均490元左右,最低140元,最高1125元。

全国有15省市采取固定确标方式确定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数额140-1125元不等,平均下来415元左右。有7省市依据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为挂钩指标,按照一定比例计发,根据2019年度水平计算下来,540-900元不等,平均660元左右,详见下图。

4、全国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总额情况

全国两项合计平均4.7万元左右,最低5千元,最高9万多元,详见下图。

(由于西藏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待遇没有看到任何文件,以上4个图表数据均不含西藏)

总体而言,目前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享受的三项待遇标准全国地区间差别实在过大,而死亡待遇标准确定的两种方式间,固定确标方式确定的待遇标准又比挂钩确标方式低很多。

不过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政策“各自为政”的情况已存在多年,只有等国家统一规范后恐怕才望彻底解决,期待尽快完结这种因差异过大导致的地区间不平衡问题。

回答到这,应该差不多了。更具体的、准确的、最新的政策和标准,只能由楼主向所在地人社部门咨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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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退休人员去世,2020年还能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吗?相关的政策都是常态化的,不会年年出现变化,看来你是有点多虑了。不仅在2020年还能领,就是以后也能领,这属于参加社会保险以后,享受社会保险权利中的死亡待遇部分。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从国发(1997)2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之后,全面开始执行的,到了2005年,国务院下发国发(2005)3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做实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待遇享受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2011年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此,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作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相关的制度和文件规定精神,除了退休后要享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之外,在岗职工或是退休职工死亡之后,还要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死亡待遇主要包含了含了两项内容。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抚恤金。作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在岗职工死亡以后除了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外,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资金可以由家属继承,包括本金和资金利息;作为退休职工死亡的,也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部分,也可以由家属继承并一次性支付。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劳动法、社保法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具体实施细则都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来制定,总的原则是参照职工病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标准来支付。作为退休职工,死亡以后,要由家属带上相关的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机构去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村社或是社区出具与死者生前直系关系的证明等。丧葬补助金一般是采用包干使用的原则,一般每人就是几千元钱,各地标准不一样,抚恤金是根据死者的缴费年限,直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人数,年龄等因素来确定,最高不超过15个月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去世以后,不仅2020年家属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后也可以申请办理,这是属于退休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死亡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只要退休人员死亡了,不管是哪一年死亡的,其家属都是可以申请办理的。

退休教师为事业编制。

其抚恤金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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