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找不到对方怎么离婚_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8:14:38 人阅读
导读:男方不出面,找不到人,那就无法协议离婚。所以,若坚持离婚,只能诉讼离婚。作为原告,准备好起诉状(诉讼请求主要是离婚,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证据材料(主要是结婚...

男方不出面,找不到人,那就无法协议离婚。所以,若坚持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作为原告,准备好起诉状(诉讼请求主要是离婚,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证据材料(主要是结婚证,以及证明存在小孩及财产的材料),到对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若对方地址无法送达,那法院将进行公告送达,并进行缺席审理。因为采用公告送达,整个案件审理的时间也相对增加。

当然,这里还涉及一个问题。若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被告又未到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低。所以,在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时,可以不用主张共同财产分割,这样可以不用缴纳对应的诉讼费用。因为这个诉讼费用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是会退还这部分诉讼费,有的法院则不予退还。

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之后,只能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来说,经过二次诉讼基本会判决离婚,当然也不排除仍是判决不予离婚。但没办法,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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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离婚诉讼相关书籍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离婚诉讼,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或寄信让当事人来取,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只是手续麻烦了一些而已。如果当事人一方接到了法院传票,基本上都会到庭的,不然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可能会作出对拒不到庭一方不利的判决。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找麻烦的。

这也分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仍在当地工作生活,只是不同意离婚,而故意躲避当事人不联系。

这不影响起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立案后,如果原告能提供被告有效的联系方式,比如中国或者有效地址,法院就可将立案通知等送达本人,或者通过留置方式送达。

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自法院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离婚案件具有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有些不愿离婚的被告就以为,他不出庭,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

所以拒绝出庭。 那该怎么办呢?两种解决方式:拘传和缺席判决。

一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即运用法律强制手段,“强迫”被告来到法庭参加审理。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实践当中,因法院现在案件很多,工作繁忙,采用拘传方式的相对较少,缺席判决的相对要多一些。

扩展资料: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这个提问好奇葩,让人笑了,却很讶异!自古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你又怕吃不着肉馋,又怕花钱心疼的睡不着觉。

你既然要离婚了,肯定对方有让你不满意的地方,忍无可忍了,真的樱桃好吃树难栽呀!也许有老王,嫌老王,没有老王会想老王的?这个婚姻尽管千疮百孔了,你受尽了伤害。暂且认为你是男性,因为现在女人不愁嫁!只愁钓不到金龟婿了!

离婚了,就打光棍了。有人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弄不好连驴都丢了。城市乡村到处是找不到媳妇的男人,老中青都有。所以,你只要不是钻石王老五就忍耐,,多包容吧!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难相逢!夫妻修了多少年,才走到了一起,好好珍惜吧!如果你们再有孩子,更不应该离婚!孩子无论跟了谁,都会缺父少母,从此再也没有开心的笑容了!

婚姻是个当,上了一当又一当。有人说结婚是发昏,离婚是头昏,而再婚是再次发昏。只要找了愛人,总会找到不足,人没有十全十美的。只耍不离婚,好好过日子,两个人好好沟通,永远不要为再找另一伴而困扰!

谢谢邀请。

夫妻双方如果感倩不和,完全可以协议离婚。

既然你已经决定离婚,你丈夫难道还能死缠着你不放?而如今,你丈夫没有纠缠你却选择了离家出走或者是对你避而远之,可见你已经把一个男人逼到了有家不能归的地步,我真不知道你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幸亏邻居们和你来往较少,还不至于被你逼的统统搬家吧?做为一个女人还是多一份宽容,少一点儿戾气吧。

至于你提的问题,你离婚却找不到丈夫?你可以到公安部门报你丈夫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这个也不难的,可起诉离婚。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不懂就去当地找个律师问清楚的。

不管是男是女,不要以为逃避不负责任就可以,懒着。中国的法律,不会保护坏人的。会维护好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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