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死刑执行过程_犯人被执行死刑时会想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05:50:13 人阅读
导读: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

各地有不同的看押方式,甚至一个省也有不同。中级法院判死刑回看守所按规定必须戴镣铐(也有重大刑事犯在预估肯定判死刑的未经审判戴镣铐的),死刑犯进号后一般安排两人为一组值两小时的班专门看护,经二审和高法复核后七天内执行,一般死刑犯不知道具体执行日期,待提出监室才知道(部分地区是两个武警站在监室门口,一边一个架着膀子),到大厅单独房间后一碗鸡蛋面,然后由劳动号的在押人员把镣砸开更衣,由狱警上法绳(接见亲属有上绳后也有卸镣铐前的),最后在看守所内移交给法院直至驶出看守所大门方为结束(大多数是在看守所内宣读复核完成一系列程序后直赴刑场,也有个别押赴法院再走个过场),暴力严重杀人者一般在执行前都能接受这个现实都表现的比较坦然,认为终于了结了对精神上也是个解脱,上法绳时两个裤腿上都要扎绳,其目的是防止大小便失禁,失禁并不完全是害怕的表现,而是灵魂出窍大脑一片空白无法控制自己的生理现象,所以说在执行时他们没有任何思维和想法,有也是紧张紧张再紧张!像魏振海在临刑前仰天大笑的仅个例而己!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严打三年,从严从重从快。那时候法院好似还没有法警,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由武警接收任务。

在执行的前夜,公检法武会共同商定好刑场,一般刑场对外保密。武警队会召开会议,提出安排和注意事项,担任射手丶副射手丶外围警戒的同志要写请战书。

那个时候,一回枪决高达十几人。程序是先提出死刑犯对其宣读,问其最后有什话要交待,还有啥要求。然后手铐丶脚蹽丶五花大绑押上大卡车丶插上死形牌子上路,七八辆车鱼贯而出,一般先开公捕公判大会,然后把死形犯押捕刑场执行枪决。死囚听完宣判,胆小的能吓尿,瘫软,胆大的面不改色。

死囚车一路鸣笛,急赴刑场,心里真紧张。一到刑场,两个搀扶手把死犯架下车,直赴具体位置,射手、副射手紧随跳下车,而外围警戒也快速形成。各就位后,指挥长一挥旗,或喊一口令,死刑犯应声倒下。

随即武警撒走,法医验尸,整个过程也不过十分钟左右。撒回车起动,高度紧张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不少人可能都发现,在死刑执行现场,都会停有一辆救护车。不论是在刑场还是在指定的羁押场所,都会有这种现象存在。

有人可能会产生疑问,这辆救护车的用途到底是什么?实质上这是死刑执行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法医必须要在场。

我国目前的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枪决,二是注射。

枪决一般都由人民法院法警执行,若没有条件执行,则可交付武警执行。注射死刑一般都在指定的刑场或羁押场所内执行。

目前的死刑执行程序是这样的:先是罪犯会见亲属,法院通知检察院进行监督,然后是对罪犯验明正身,最后由法医复验。

死刑执行后,还会有一些规定。其中一条是通知家属领取尸体,若有火化条件,则直接领取骨灰,同时要对这些进行记录。

从整个执行程序来看,始终都要有法医在场,那么承载法医人员与相关设备的载体就是救护车。这是救护车在场的主因素。

那么,救护车在场的具体用途都有哪些?

第一,验证死刑犯生命是否终结。判断人是否死亡,必须要有专业的医生或法医来给出结论,判断死刑犯的生命也是如此。

通常在死刑执行完毕后,在场法医会及时上前检查,判断死刑犯生命是否终结。有时需要专业工具,救护车就是协助功能。

这一环节非常必要,执行现场也会出现死刑犯未当场死亡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法医作出科学死亡评判,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第二,对意外情况能及时处理。大部分人面对死亡时,都会有恐惧心理,死刑犯也不例外,有的被吓瘫软,有的直接晕厥。

在这种情况下,法医就得使用救护设备对晕厥的死刑犯进行救护,确保下一步执行程序能顺利进行,这是第一种救护作用。

虽然执行射手都是经过专业训练,但也难免会出现失误,伤及其他的执行人员。如果有意外发生,法医会在第一时间处理。

这是救护车在场的一个急救作用。

第三,救护车其它几种特殊用途。以前救护车具有处理死刑犯遗体的用途,负责对自愿捐献或无亲属的遗体进行医学处理。

五年前,死刑犯遗体捐献已全面停止,救护车的这项用途也已消失。

在采取注射方式时,法医同样必须要在场,在死刑执行完毕后,法医要根据相关设备给出死亡结论,这个与枪决时一样。

救护车还有一个功能,可用来运送遗体。这个从遗体处理规定上可以看出,有条件火化的,救护车会将遗体送往火化场。

有时救护车也会作为注射死刑的指定场所,随着注射刑场的不断出现,救护车的这个功能也在弱化,会被专业刑场代替。

总体而言,执行死刑时,救护车在场的主要作用概括起来就是检验与救护。这是死刑执行过程中,必须要有的一个环节。

在死刑犯执行死刑时,对死刑犯进行最后的身份确认,这是必要的法律程序,主要是防止执行错了人,毕竟死刑是终结一个人的生命,需要慎之又慎,避免死刑犯被调换,所以在执行前一般有法院、检察院共同对执行犯验明正身,死刑犯还需要自己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即可押赴刑场执行。在执行现场还会有检察院、法院、法医对执行完了的死刑犯再进行确认,确认是否签字完全死亡,确认完全死亡后,几方共同签字,整个执行结束,一般火葬场的车在现场等候直接拉到火葬场火化,另外如果执行枪决的话,还要有死刑犯家属或者单位负责支付子弹费用。总之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犯罪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