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将受到何种处罚_招用童工应怎样处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25:24 人阅读
导读:童工如果是自愿,也是违法的。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户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

童工如果是自愿,也是违法的。 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户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说童工自愿工作,公司招收了,这样也是违法的,公司不应该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记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该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微信搜索“大律君”小程序,让十万+专业律师为你解忧

你好, 先要明确一个问题 童工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人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如果确实是童工,可处以使用单位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视情节轻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情节一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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