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需要员工同意吗_拒绝加班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3:14:48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但按照《劳动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不违法,但违反厂规。

肯定是不合法,但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

一,公司突发的生产情况需要赶货加班。

二,遇到公司要设备大修,有停电通知或其他原因会停产一段时期,公司需要提前完成任务安排加班。

三,因为有员工流失,个别班组临时安排加班来保证后续生产进行安排加班

从我在工厂管理多年,只要提前安排好计划,正常支付加班应有的报酬。只是临时几天加班是合理的,应该没有问题。

我是滴水之恩,欢迎朋友指点评论关注哈

附:有关《劳动法》相关内容如下: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该不该拒绝?不该啊

更关键的是,该不该 重要还是 能不能 重要?说该拒绝的,你被要求加班么?那你拒绝了吗?拒绝之后怎么样了呢?

这个问题的环境往往是:没啥事但老板要求 体现积极性,你不加班 别人在加班 多影响别人心情。另一种事情很多,事情多你不加班是因为啥?你怕累,你不喜欢一个工作或者不喜欢这个公司这个老板,加班没钱而基本的工资不足以驱使你再去加班。不管是哪种,应该没有哪家公司的老板会容忍下属拒绝自己提出的加班要求吧。当你决定拒绝的时候,辞职报告了解一下?

可能有人觉得这是一个态度,说不该那岂不是接受这种压榨吗?

虽然进去职场才几个月,但深深感受到在一家公司给人打工,你拿这份薪水,就别想逃脱公司给你的任务,即使是无偿的加班,一边加班一边抱怨老板,建小群吐槽公司,但不会去明确拒绝。拒绝也是没用的啦

建议直接问,该不该辞职

这种问题都是冷暖自知吧,看自己选择,愿意或者必须忍受,就快乐的去加班吧,即使心里骂了一万遍,也不要表现给你老板看,让他看到努力的一面配合的一面,跟上司正面交锋,不会有人以为上司反而会对你欣赏有加吧? 电视剧害人

谢邀!公司让工人加班合法与否,这在相关劳动法中有具体规定,在此,不在啰嗦。 一,企业,公司的中心是盈利,效益,加班,赶点,延时本无厚非。现在,问题是公司,企业是否以劳动法规定,给工人支付劳动:报酬,即加班费。 二,企业,公司,只知让工人加班,延时,生产。但从近年披露的信息看,公司对加班费持消极心态,对此,广大员工广为诟病,且有怒,不敢言! 三,从法律层面讲,工人是企业,公司的主人,是劳动者,既有权利,也有责任,义务。 综上,我国劳动法对员工劳动,待遇,工休,生活等多有明文规范,但是企业或公司不时无视员工权利,例如:不给调休,不给加班报酬等等。写在纸上的黑头法律,往往在公司,企业那儿名存,实亡!对此,政府,劳动监理机关,要主动作为,加强督导,查纠措施,让劳动者成为真正的主义,对工人的劳动予以充分尊重,保护。另外,广大员工,对不法侵权也要敢于发声,抱团“亮剑”!@杨文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够正当吗?

现在的职场氛围已经被带乱了,加班竟成了正常现象,一种情况是员工自主加班,另一种情况是老板强迫加班,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工作强度大而出于无奈。

首先,作为企业老板,要考虑的不应该是自己能够接受员工用什么样的理由拒绝加班,加班不给员工加班费,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还要想方设法的罚钱,您的企业还想长久发展下去吗?

其次,两种方案解决您不想支付加班费这一问题,要么降低工作强度,减少工作任务,避免加班;要么考虑如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建议建立动态薪酬模式,采用底薪加绩效工资的方式,让员工主动自愿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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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加班发不发加班费,我们其实只要记住一点,对于公司来说他是唯利是图,能省钱就一定会省钱,所以如果员工自愿加班,公司一定奔着省钱的目的,不给你发加班费的。

在职场上工作的人一定都知道,如果要发放加班费的加班,一定要在加班前进行层层报批的审核,如果你的加班没有经过审核,即使是你有加班的行为,也是一定不会给你发加班费的。

这也是公司管理手段的一个方式。

公司这样做也有公司的道理,因为如果所有的员工都不经过审核就跑去加班,那么公司要发的加班费就会太高,谁都会把能上班做的事情留到加班后,公司的人工成本一定吃不消。

很多公司的管理也是在不断的出现各种问题之后,才会逐渐完善的,公司在加班管理方面一开始并没有那么严格,不是说一定要审核才去加班。

在最开始,员工自愿去加班,也会发放加班费,但是正因为这样一种制度本身的漏洞,导致有一些员工为了混加班费而去加班。比如休息日的上班时去打个卡,然后去做别的事情,再到下班的时候再去打个卡,用这种自愿去加班的形式混公司的加班费。

久而久之,大家也会跟风去这样做,导致企业不得不去用制度堵住员工的行为,也就出现了加班审核才能发放加班费的情况。

省钱,节约人工成本一定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你就不要太高估了他们的格局和胸怀,自愿去加班,请放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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