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积极和消极_儒学有哪些积极和消极因素?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6:59:23 人阅读
导读:儒以文亂政,侠以武犯禁。孔孟説教以周室衰之世,春秋無義戰,征伐互滅而戰國出,七雄立而忘周。复周禮以固王威,游列國而傳其説,張道羲以歸舊制,愚三纲,臣投五體,眛五...

儒以文亂政,侠以武犯禁。

孔孟説教以周室衰之世,春秋無義戰,征伐互滅而戰國出,七雄立而忘周。

复周禮以固王威,游列國而傳其説,張道羲以歸舊制,愚三纲,臣投五體,眛五常,庶子不悖,立三从,以安秩序,出四德,而守规矩。

獨存立世而無扰,御众以愚民,若统羊羣而順意,翩翩君子無慱鷄之力,道岸然,處狼围而無搏殺之志。

立萬國,虎狼羣绕,偽義善以食民。觀昔往,敵破城,助敵饑民搬梯如蟻,姦众出而震世。

處丛林不可奪勇無氣,尊法則虎狼無欺,養血性踏敵巢,饑食胡肉,渴飲虏血。

法律上的?要求你必须做某事(积极),要求你不能做某事(消极)

看具体场合。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其消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那当然是违法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上述两种形式都构成犯罪。

例如:

某安监局科长在值班期间,接到下属人员某甲报告,某公司控制柜仪表数据异常,并且有异味发出。某科长因为是夜班,便未采取任何措施。两小时后,发生爆炸,致死一人,直接经济损失二百多万元。后某科长被以渎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宗法制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概况: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至周代逐渐完备。夏商周三代是在原始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血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以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下来。所以夏商周是一种部族国家,其政治制度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的。周王自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称为大宗。其余庶子有的被分封为诸侯,对天子为小宗,在本国为大宗,其职位亦由嫡长子继承。大、小宗的关系不仅是家族等级关系,也是政治隶属关系。后世地主阶级长期利用这种制度,以巩固政权、神权、夫权。

  宗法制即宗教法规,是一种权利继承制度,将君位的承传用嫡长子继承制的形式确定下来,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宗法制下的等级尊卑观念非常严格,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君臣关系为纲纪,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贵族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世袭制、分封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影响:时至今日,宗法制已经消亡,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法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积极作用是注重家庭建设,提倡尊老爱幼,易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消极影响是强调家庭本位,过分重视人情关系,人为地划分远近尊卑,个人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权利受到约束。这与现代的平等和法制意识多少有些违背。

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积极行为,又称“作为”,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指以消极的、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这两种行为不能反向选择,即当法律要求行为人做出积极行为时他/她就不能做出消极行为,当法律要求行为人做出消极行为(禁止做出一定行为)时他/她也不能做出积极行为,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积极就是主动/作为,消极就是被动/不作为。法律上的积极/消极并不是褒贬的含义,而是行为性质。例如债务债权方面,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是积极行为,债务人逃避债务是消极行为。

孔子一些思想是起到积极意义的,比如孔子的思想:“德”,“仁”,“礼”。

一。“德”。孔子认为“德”的主要包括宽惠使民和实行仁政,“德”是治理国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认为“德”高于君主的权力,高于国家及法律,是区分“仁君”与“暴君”的标准,是执政、司法的指导方针。“为政以德”表现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辅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杀”。

二,“仁”。他提出以“仁”的实现而献身,即“杀身以成仁”的观点,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仁”。孔子其思想以“仁”核心,以为“仁”即“爱人”。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为仁”。重“学”与“思”的结合,提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和“温故而知新”等观点。政治上提出“正名”主张,以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应实副其“名”,并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观点。自西汉以后,孔子学说成为两千余年封建社会的文化正统,影响极深。

三,“礼”。孔子认为“礼”作为一种上下尊卑的等级制度,对于新起的封建地主阶级也同样是需要的。“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克己”,就是对自己有个要求,孔子思想适应了中国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需要,在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过程中起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

然而,孔子一些思想是消极的。比如孔子的《三纲》就是其中之一。

孔子提倡《三纲》。孔子是儒家思想的创立者,孔子的《三纲》的主要思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意思提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主从关系。“君为臣纲”就是臣下对君主尽心竭力,做好“忠”的角色是天下太平的关键;“父为子纲”就是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对父母的行孝延伸出弟对兄的“悌”,孝悌是子、弟的责任和使命。“夫为妻纲”的关键是“节”,它用于规范夫妻构成的家庭式人伦关系。三纲”是“天理”在人伦道德中的表现。

三纲之说,为一切道德、政治之大原。君为臣纲,则民于君为附属品,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率天下自男女,为臣、为子、为妻,而遵守的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三纲中,孔子强调“父为子纲”是基础,而它所要求的社会规范就是孝敬,这里的孝是指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父母有过错,做子女的不能触指责和批评,父亲做对是对的,做错的刁匕也是对的,对父母话要百分之百地执行,不得有半点违抗,否则就是大逆不孝。直在其中是符合天理人情的。在父母面前,子女唯一明确的是孝敬,社会规范中的是非,善恶的标准都可不予考虑”。对父母行孝的延伸物就是弟对兄的“悌”,孝与悌是人子与兄弟的行为规范。孝悌是子、弟的责任和使命。朱熹把孝悌作为维系“父为子纲”的核心和纽带。

三纲之中,孔子对“君为臣纲”当是其首,对应的行为规范就是“忠”。所谓“忠”就是对君主尽心竭力,全心全意,毫无隐瞒,如果君待臣以礼,臣待君以忠,各自做好自己的角色,天下就会太平安定。忠是下对上的社会规范理念。孔子所犯的不可饶恕的错误思想,是从认识上的错误,导致后人一错再错,一直错了几千年。

是因为三纲属于人治,不属于法制,自我 修炼,自我制约的单方面的行为,这种思想意识,对于邪恶势力和贪婪的侵略者没有任何威慑力,这种思想应得到严厉地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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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尝试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认为佛教教义是非常积极的。 那么佛陀的本意是什么呢?

所谓“觉悟的人就是佛”,“佛在你心中,学佛是为了做佛”,“自性归依是最高的归依”。

佛陀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们:“人本性具足一切智慧,故不向外求法而向自己心求法”。

而且佛陀是直接活出来给你看的,甚至不说话的。《佛经》那都是弟子们记录的,其实已经是二手的了。 佛陀在《金刚经》说的很清楚:“四十九年说法,你若说我有在说法,你在骂我!”(原文: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

所以,佛陀的初心教义没有问题,他告诉你打开生命的觉,开启每个人本具的智慧,而且他知道一说,就降低到认知纬度了,是要拿生命去实证、体验、活出了的。




其次、很多人“学佛不通”,是自己的问题,不是教义的问题。

因为佛教在历史长河中,越来越发展,关于佛教的知识多到什么程度了?经、律、论三藏一万一千多卷。 你如果只是僵化的去理解,就是学佛不通,也曲解了佛教的本意。

笔者周边很多朋友就被困在里面。结果一脸佛相,满口佛话。常常讲“供养”、“师傅说”、“佛经说”、“姻缘”、“因果”……。

其实,学佛是学解脱,学道是学逍遥,结果很多学佛的人既不解脱又不逍遥。 人生已经被很多绳子捆起来了,结果想解脱这些绳子,又到解脱绳店里买了些绳子,再往自己身上捆。

当然这只是一个学习过程,从理识到实践。



最后,关于未来,我认为新的精神时代,一定是传统精神与科学精神开放融合的过程。

不仅东方和西方所有宗教会相互包容,更重要的是会和科学精神、生命科学融通、吸收。笔者强烈感觉到这种趋势。 这是一个松动活化,正本清源重开格局的过程。 最终会以符合当下语境的方式重新去诠释,回到教义初心,建立普世共识,利益当下社会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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