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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本人回答不低于10次,为什么网友不看看对问题的回答,像您这样的提问估计您不止一、二提出,为了满足广大网友对法定节假日国庆节加班是否有加班费的问题,本人愿意为生产在第一线劳动岗位上职工同志们再作全面回答一次。
全国一年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根据网友的提问,问国庆节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有没有加班费?回答肯定有。
10月1日~10月3日是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事业单位《学校》的劳动者门卫、安保、值勤,物业值班、包括劳动者以及生产在一线的广大职工、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医生护士等等。不能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安排休息的,应当视为劳动者加班。
10.1~10.3《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不能安排劳动者休息的,职工应得基本加班工资为平时工作的三倍,即300%支付劳动者报酬。
国家同时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得以调休为名,要么放假,要么支付三倍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节后劳动者可直接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12333。
10.4~10.7为调休日,如果单位不能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200%劳动报酬。
非法定节假日,单位领导有权安排调休,用人单位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调休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半年内调休完毕,超时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 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 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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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规定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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