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明确合同签订地才具有法律意义,否则对于合同的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的诉讼,其实际意义相当微小。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订立相关知识,合同订立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不是,合同履行地跟签订地是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
合同签订地是确定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地域管辖的依据之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认定合同签订地,有利于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对及时处理合同纠纷意义重大。
合同成立时间的时间包括三种情形: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合同成立的地点包括两种情形: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谢谢悟空邀请。
首先劳动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平等,所以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都不同程度的着重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而合同法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
具体到诉讼管辖规定来看,劳动合同的约定管辖如果与法定管辖范围吻合,则不存在问题,如果出现不一致则显然约定无效。
1、劳动争议案件不适用约定管辖
适用约定管辖必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 级别管辖
2、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定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一裁 二审 劳动仲裁 司法解释
3、劳动合同中的约定管辖条款无效
对于一般民商事 合同纠纷 合同内容
有限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吗_有限合伙人可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_车祸死亡赔偿金数额较大,没那么多钱拿不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