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公民的继承权_新的继承法是怎么规定遗产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3:33:48 人阅读
导读:首次写入2004年宪法修正案!体现了我国私有财产入宪的重大意义。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

首次写入2004年宪法修正案! 体现了我国私有财产入宪的重大意义。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修正案表明我国在宪法中首次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确立私有财产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A 试题分析: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继承权,公民的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当继承权受侵害时,要依法维权,所以①②③④都是正确的,故选A。

是的财产权是公民重要的经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对公民的财产权做了相关保护规定,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13条进行了修改,将两款改为了三款。【宪法条文】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13条解读】财产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和自由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基础,宪法在保护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公共财产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包括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继承权是继承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取得死者生前财产的权利,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必然延伸。目前,我国已有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制度作出了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公民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储蓄、房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征收和征用,是国家强行取得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或者强行使用公民和法人的财产的制度,属于一种例外规则。正像强制缔约制度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例外、无过错责任制度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一样,征收和征用制度就是物权绝对性原则的例外规则。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在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1 款)的同时,规定“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第3款),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共同经验的。征收和征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项法律制度。其共同点在于强行性。依法实施的征收和征用,均仅依政府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征收命令、征用命令)而发生效力,无须征得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的同意,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必须服从、不得抗拒。征收和征用的不同点是: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征收的对象限于不动产,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且征收不发生返还问题,只发生征收补偿问题;征用的实质是强制使用,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使用完毕后应当将原物返还于权利人,如果因使用导致原物毁损不能返还的,应当照价赔偿。财产权是公民重要的经济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对公民的财产权做了相关保护规定,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13条进行了修改,将两款改为了三款。【宪法条文】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13条解读】财产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十分重要的经济权利,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和自由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基础,宪法在保护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公共财产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包括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继承权。继承权是继承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取得死者生前财产的权利,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必然延伸。目前,我国已有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制度作出了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公民财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储蓄、房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征收和征用,是国家强行取得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或者强行使用公民和法人的财产的制度,属于一种例外规则。正像强制缔约制度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例外、无过错责任制度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一样,征收和征用制度就是物权绝对性原则的例外规则。修改后的宪法第13条在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1 款)的同时,规定“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第3款),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共同经验的。征收和征用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项法律制度。其共同点在于强行性。依法实施的征收和征用,均仅依政府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征收命令、征用命令)而发生效力,无须征得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的同意,被征收、被征用的公民和法人必须服从、不得抗拒。征收和征用的不同点是: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征收的对象限于不动产,主要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且征收不发生返还问题,只发生征收补偿问题;征用的实质是强制使用,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使用完毕后应当将原物返还于权利人,如果因使用导致原物毁损不能返还的,应当照价赔偿。

您好!

新的继承法,其实是《民法典》中一个篇章。今后(在2021年1月1日起),《继承法》这个法规就取消了。在这里,我们都用《民法典》这个名词来说一下关于遗产的事儿。

这次,关于“遗产”范围的界定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动。变动主要体现在:

原有《继承法》中关于遗产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关于遗产的规定

第九百零一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但法律规定或者依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您会发现,其实后者说的更“粗”了。所以,就引起一些讨论:诸如,有些人“欢呼”:游戏账号也可以继承了、虚拟资产也可以继承了,等等。

这里仅谈谈个人的看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可能的财产类型越来越多,诸如上面提到的,有个游戏账号挺值钱,是不是也可以纳入遗产范围?

既然法律都说了:个人合法财产,不限定范围。那么,这部分财产肯定算啊!

现实中会面临什么操作问题?到底是利于财产继承、还是平添更多无谓的麻烦?——

  • 往优点来说:这种界定方式,貌似很泛,但是涵盖面更广,力保老百姓个人的财产不流失。
  • 往缺点来说:财产界定或许产生的争议会更大。“泛”的另外一个解释,就是没有边界。没有边界,就给判定带来更大的麻烦。

所以,只能说:初心很好,但是效果,需要时间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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