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期间各种手续的繁杂,足以烦到让你怀疑人生;你一个人退还是大家都在退,有没有政府在后边撑腰,也是不一样的。
1、首先要结清贷款,由银行办理房产解押。银行解押后的房子是在购房人的手里的;还清贷款的钱谁来承担,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
2、退房手续,是购房人和开发商签的;
3、开发商准许退房以后,要去不动产局做一些变更;
4、这中间,还有一些财务纠纷:首付款怎么退?首付款在开发商手里,是生息的;归还银行贷款,也还了利息,利息怎么赔付?客户退房,开发商要不要收违约金等等;
5、银行附近有个楼盘,擅自变更房产用途,客户买的是商住两用房,等到了收房的时候,发现是办公用房,引来众怨,当地政府出面,安排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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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违约金就是定金不退,另有约定除外
二手房贷款,如果审批没通过,只有两个原因
1-90%的原因都是因为买家,就是说客户的征信不可以,比如说有逾期记录,流水不够,收入证明不合格!
2-少数问题是由于房子太老贷不下来!或者临时银行变动,暂且不批了!今年我们这就遇到了暂停一周!房子老,中介提前就知道的一般
你已经交了首付,过户了,房贷却没下来,在二手房交易中,正确的流程是
先审批。就是说看看能不能贷款,通过后。再去过户。房管局过户后。再去其他窗口缴纳契税,测绘费等!
这个中介先过户,就是害怕你这单有问题,着急挣钱,就先过户了,主要原因是中介问题,我们在工作中,都是先问问征信问题,最后合同备注里都会写清楚,假如乙方(买家)面签没通过,有时候写担责,有时候写无责,得协商!在不确定情况下过户。你只承担部分,(只限于个人征信问题导致)
银行的钱,缴纳税费,退不了,除非再,过户回来,那就又得缴税,即便赠予,接下来5年也不好卖了!但是评估费,建档费可以退,我说的我是内行!
具体协商吧,我只客观说,黑心中介随便来喷我!能退就是能退!
通常我们购买二手房,我们会通过居间房,俗称第三方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甲,乙,丙方,甲是卖方,乙是买方,丙是居间方。
你担心的这个问题,有可能银行批贷,因你个人原因通不过,应该提前和丙方,也就是中介和甲方商议,写入合同补充条款。
(1)如有免责条款,可全额退定金。(2)如无免责条款,可由中介出面和甲方商议,取得甲方谅解,可退还全额或部分钱款
(3)如无免责条款,甲方不同意退定,居于定金属性,甲方有全额收定权利,因你个人批贷原因,法院不支持你退定。
(4)特殊情形,甲方隐瞒房源真实情形,比如1,该房源严重与事实不符,导致你不能入住,也可无条件退定。比如2,该房源曾发生过凶杀案件,有违风化,也可无条件退定。
订金、意向金、认筹金、定金是一手房,二手房流通环节常见词汇,概念不同,属性不同,应用场合都不一样。
希望能帮助到你
感谢邀请!
从你提供的信息看,不能取消交易。
为什么像你这种情况不能取消交易?
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签,产权过户手续已经办完,相关的税费已经缴纳,贷款手续也办了,只等银行放款。也就是说,你们的房屋买卖交易只差最后一环--银行放款,除此外的手续都完成了。
选在这个交易环节取消交易基本就是违约行为,因为交易行为基本已经完成,最后一个环节手续延迟不是买方的责任,而是银行的原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外的第三方原因导致最后一步履行延迟。
你取消交易,意味着对买方违约,但让你做出违约决定的原因是第三方原因。这个原因说白了,往好了说就是银行经办人或审批贷款流程慢、效率低,往坏了说就是你越是急,对方和银行越是慢,存心的!
当然,年底了政策收紧,银行额度紧张,加上年底工作忙,银行事情多,把你的贷款批得慢一些也是正常的。毕竟,现在地位逆转,借款人是有求于银行贷款的,银行处于强势地位。
出现这种被动局面的原因是什么?
在于当时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有约定贷款期限,也没有约定好贷款延迟如何处理?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交易合同中,都会约定贷款办理时限,比如2个月、3个月,最迟4个月之类的时间。
如果超过约定时间还没有取得贷款,那么买方就需要按天支付滞纳金,比如每天100元、200元之类的,这样有利于买方或中介公司积极办理贷款。
当然,比较把稳的约定是超过一定期限,比如6个月,没有办下来贷款的,双方的交易取消,并约定好款项如何处理?税费如何处理?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事项。
既然你们当时都没有约定这些细节问题,出现目前的状况了,你就只能去催,忍住性子去等,不然真的没有办法。
也可以将上面的意思跟买方表达,不用一直等下去,但是,都要好好协商,毕竟,双方没有就这些问题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之前,你的要求都是单方面的,也是缺乏共识的,对方可以听,也可以不听。
如何补救?
01、协商。找中介出面协调,尽量就你关切的时间问题达成补充协议,并就延期办理的滞纳金、违约金进行约定。
02、找人加快。看看银行这边能不能找到熟人,花点钱,让他们加快办理,尽快把贷款办下来,拿到钱才是正道。
谢邀。
这个涉及到我的专业领域,我就回答一下吧。
问题中有没有中介参与并没有表述清楚,暂且不论吧,就我平时工作中遇到的这些问题,如何解决都是有合同约定的。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转让(买卖)合同时,会有两种付款方式,一是全款,二是需要银行贷款,买房前,一般中介就会事先大致了解买方的付款方式,全款买的话资金什么时候能够到位,定金多少,过户时给多少,还有留一很小部分作为交房保证金(提前交房另说),这些一般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都应该知晓并且注明到合同条款。如果了解到买方是需要贷款的话,经纪人会向买方了解收入情况,征信情况,目前的负债情况,婚姻情况等等等等,是不是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如果征信稀烂,负债过高,收入不稳定等情况,中介公司会评估这个贷款资格,好,假如买方符合要求了,一般的合同中有明确条款注明,该房屋的定金是多少,首付是多少(更要明确包不包含定金),拟向银行贷款额度是多少,都需要说明,比方房屋成交价格为200万,定金10万元,首付70万(不含定金),那向银行拟贷款额度就是120万,但是,这个拟贷款额度不是当时写多少之后就一定是多少的,因为房屋由评估公司来评估,做出评估价,假如这个房子根据买方的情况只能贷款100万,那么,买方的首付款(含定金)就要提高为100万了,这种情况正规中介会在签合同提前让买方有心理准备,预备好充裕资金,合同条款中会详细注明:如贷款额未达到预期(拟定)贷款额度,买方应该在xx期限将其余部分补齐。如在这期间未将此款补齐,买方应该赔偿卖方多少多少违约金。若实际贷款额度高于拟定贷款额度,首付款对应减少,凑足房屋成交价即可。这些在正规中介合同中都有明确体现。
问题中如果没有中介参与或者中介参与了但合同中没有体现贷款办不下来该如何处理的话,一是双方协商,既然提出问题了那就是没有协商好,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买方的问题了,买房之前,可以去一些机构去咨询一下自己的贷款资质,如果这个没有衡量的话,出了问题,肯定就是买方自己的责任。贷不了款要么找钱补足房款,要么就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了。
给买房者一些建议:
1.买房前先知道自己的预算,起码知道什么时候资金能到位。
2.尽量找专业机构咨询一下自己的贷款资格,征信报告很好打,拿出来给专业人士看一眼就大差不差了,又不花钱。
3.保证双方利益,尽量找大中介公司参与,不是打广告,你遇到问题了你才知道中介的重要性,人无完人,司无完司,不接受杠精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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