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政处罚分为几种_行政处罚种类包括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6:41:38 人阅读
导读:我国对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

我国对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所以地方性法规是不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

1、《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具有制裁性质。   2、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B财产罚、C人身罚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指的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规定的相对人所做的训诫、谴责;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如《道路安全法》规定,遮挡车牌在公路上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丽江的一些违规营运的饭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比较常见的就是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7、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税务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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