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断绝关系的后果_怎样和父母断绝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7:09:04 人阅读
导读:为什么要和父母断绝关系?提问者是否遇到了过不去的坎?无论是什么原因,你要知道父母是生你养你的人,即便做了什么,也是为了你好。当你还小的时候,家是风筝线让你飞上蓝...

为什么要和父母断绝关系?提问者是否遇到了过不去的坎?无论是什么原因,你要知道父母是生你养你的人,即便做了什么,也是为了你好。

当你还小的时候,家是风筝线让你飞上蓝天。当你翱翔天际的时候,又担心限制你飞翔。记住,家永远是你的港湾,也是唯一爱你的地方,父母是唯一爱你的人。

当你与父母断绝关系后,哪一天你死了,世界留不下你一丝的痕迹,仿佛你从未来过。

需要。

这问题真是尖锐,和父母断绝关系的很少,但是,我们村就有一个。

这家人姓李,李老汉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分家另过,他老两口和刚结婚的三儿子同住一院。

李老汉有一个女儿,有点霸道,和这个三嫂不投脾气,就因为一件小事儿,姑嫂俩吵起来了。

当妈的疼女儿,就打了儿媳妇,没想到儿媳妇还手了,这可气坏了老太太,把自己的老头子叫上,三个人一块儿打儿媳妇。

儿媳妇被打的有点惨,披头散发,眼眶也青了,最后在邻居的劝阻下,一家人才平静下来。

你们别问三儿子干嘛去了,他也在家,因为不知道自己帮谁,所以,袖手旁观呢。

三儿媳妇委屈大了,第二天回了娘家,婆家和娘家有四里多地的距离,她一会儿的工夫就到。

回娘家时,是她自己,回婆家时,人就多了,她带来了三个哥哥。

这三个哥哥太厉害了,不但把那个小姑子打倒在地连踢踹的,还把妹妹的公婆也打了,打的二老直求饶。

最后,还是邻居把他们拉开了,并劝走了这几个大舅哥。

李老汉老两口怎么能白白的受委屈呢,他们把儿子叫到面前,说:“你选吧,要是要爹娘,就马上离婚;要是要老婆,就马上滚出我的院子,从此,我再也没有你这个儿子。”

三儿子选择了要老婆,便和老婆商量着搬离老宅。

一无所有的他们要是搬出去,就得盖新房,这在当时是很困难的。

三儿媳妇也不是好惹的,找到了村委会,村支书说:“你们要是让儿子搬出去,得出点钱,让他们盖新房子才行。”

公婆还是很生气

,坚决和儿子断绝关系,并表示老了以后也不用三儿子赡养,这样,即使把他们赶出去,也不用出钱。

在村委会的见证下,这对父子写下了断绝关系的字据。

日月如梭,三十年过去了,这三十年当中,这对父子倒也相安无事。

可是,现在,李老汉真的老了,他和老伴都有了病,虽然有俩个儿子赡养,但是,总是缺钱,这时候,他们想起了三儿子。

李老汉找到了村委会,要求三儿子尽赡养义务。

一开始,三儿子是拒绝赡养父母的,还拿出了三十年前的字据。但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种字据不合法,是没有效果的,你还是尽义务吧,咱都一个村,你也是有孙子的人了,别让后辈笑话。

三儿子思来想去,还是和两个哥哥均摊了父母的赡养费。

三儿媳妇又是大哭一顿,她说:“三十年啊,三十年自己背负着不孝之名,倒现在了,还是要赡养他们,我好冤呐。”

这就是我们村,一个和父母断绝关系的真实案例,(虽然没有在法院立案)但他们还是履行了赡养父母的义务。

和父母断绝关系以后,一些不良信息会烙印在子女身上,对子女的工作和社交都带来某些不利;而对父母的影响却很小。

和父母断绝关系,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只有当事人心里最清楚,别人也不好猜测。

不知道法律会怎么判这种事情,反正我们村这一例,到最后还是要拿赡养费的。

感谢邀请!首先我是被父母抛弃的,这一点让我很受伤!好在我爷爷奶奶对我特别好,我从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虽然过得不怎么样,但也没让我饿着冷着!真正让我心寒的是15年我爷爷因为喷门癌去世。我不想称她们为父母,暂且就称呼他和她吧!他过来办理丧事,来的时候身上带了5000.我是我姑姑偷偷告诉我的,我自己不知情!给我爷爷处理后事他花了2000多左右,其他的都是我奶奶和女婿们出的!他们在我没出生的时候就搬家了,去她的娘家安家了!后事第二天。她打电话给他,说钱是不是花完了?然后说又不是很亲切,直接拿个草席一卷扔坑里就得了,还花钱,你要是把钱花完了就别回来了!我听完之后立马打电话给那个贱人,我骂她你父母死了你直接买了草席一卷扔坑里……我是真的气疯了,真的……我写了一大堆骂她的信息,我还打电话骂他,我说你就是个孬种,你老婆把你压在胯下骑在你头上拉屎你都心甘情愿,我真的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了……总之说了很多,最后他挂电话了,我哭了很久……我始终不能释怀!我打这段字的时候我手都是颤抖着打下来的,本来不想提,提起来我就心里特别难受,很愤怒,恨自己没用……

父母有再多不是,毕竟还是这个世界上和自己最亲最近的人,多记他们的好吧。我父亲就是因为我没把钱像以前一样全部交给他们保管,居然要去和我断绝父女关系,我花钱买房子,这他名,要不就和我玩命,我装修房子,父母反对,不肯搬出去,怕我借此撵他们出去,所以,装修的时候,屋里住人,一间一间装修的。有时候想想他们的做法很生气,但看到他们满头白发,发自内心的关心,也就释怀了,每个人都自私,父母也一样,多珍惜此生缘分,回报父母养育之恩也是做人的根本,子欲养而亲不待,别留遗憾。



亲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不能断绝。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就会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个人和家里人断绝关系,应该是十分悲伤的事。家里人是谁?他们是你最亲的亲人,你与亲人断绝关系就等于背判了生你养你的父母,背判了家庭,用老话说这就是大逆不道。

此事发生在任何家庭都不是好事,难道父母错了,错就错在不应该把你养大。

希望认认真真的想想,想明白了就回家认个错,家人会谅解你并且很高兴的。

做人一定要有责任和担当,不能一时冲动酿成苦酒,让自己醉生梦死,这是不成熟的行为,也不是正常的生活。

有的。有个这样的家庭,父母是爱儿不爱女的。因为她是长女,所以养了,生于79年。之后二妹出生后被父亲丢到了河里估计死了,三妹出生后丢到了电影院门口不知死活,四妹出生后被人领养后来听说又转手了不知死活。

笫五个终于生到了儿子,非常宝贝,什么都不用做,二十岁连开水都没烧过,但是会给自己煮面放鸡蛋,只给自己吃。

而女儿什么都要干,女儿年长弟弟五岁,从小要帮忙看弟弟,7岁上小学,就已经自己会做饭,做菜,洗衣,做全部的家务,要挑水,要种田种地,……干得比妈妈都要快都要好。女儿小学三年级就得上夜校了,那个时候还没有义务教育,小学考不好,初中都没得念的。9岁的女儿一个人走夜路大概3公里才到学校,没有路灯,农村的小路,有虫,有老鼠,有蛇,有陌生人,路边有土葬的死人新坟墓……拿着手电筒自己非常害怕地走了多年,初中也是这样的,因为更远所以多了个自行车。她的父母从来没有接送过和关爱过女儿。

女儿19岁中专毕业后,工资300也要交200伙食费的,恋爱失败后出外打工,过年过节每次回家都是二千,三千,五千这样的给钱家里,这是她全部的钱了,而且每次都给每个人买礼物,穿的吃的都是女儿出钱的。

父亲生病住院三次,前两钱全部都是女儿出的,不够就找朋友借,第三次儿子出了五千,回到家居然要对帐,却从来没有想过姐姐比他付出的多了上百倍都不止。儿子在二十三岁以前从来不为家里干活,二十三岁以后因为父亲生病才开始帮忙干点活了,但即使月入二万继承了五百万以上的家财,也从来没有想给过父母一分钱,赚的钱都是自己的,连给父母姐姐买点好吃都不愿意的。

父母为儿子娶了老婆,帮忙养孩子,新建了房子,自己开的店也给了儿子。

女儿感情失败,大龄未婚,就想尽办法把女儿赶出门,随便找个男人就想把女儿嫁了,从来不在乎这个男人是否会对女儿好,从来不在乎女儿是否幸福,认为女儿过得比自己差是对的,女儿听了36年的话,最终没有随便结婚。曾经女儿两次打包行李回家,都被父亲赶出去打工,平时过年过节回家住几天就会被赶出去的。

家里铺位租了一个给别人,别人起码年挣十万,也不愿意给女儿回家做生意,要像外人一样收那么多租金才给。而儿子占了三分之二的大铺位,一分钱租金不用给。

因为现在房子和土地都很值钱,因为儿媳嫁这家儿子就是因为家财比女方多,所以在五年前,父母健在,儿子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父母把价值三百万的在市区在大学正门口可以做生意很好的房子过户给他,一心一意想着独吞家财。现在土地全部都卖了,加上农村还有三个房子,算起来也值几百万。父母把所有的财产都是给了儿子了,为了独吞,一丝一豪都不想给姐姐,毫无手足之情,更从来没有想过按照法律规定有一半是属于姐姐的,然后父亲出面在五年前把女儿住的房间抢走给孙子住,把国家分给女儿的土地抢走说是儿子的。

就这样,女儿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没有得到过公平的对待,没有得到过手足之情,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家庭利益以及做为中国人应得的权利。

这样的事说出去又有谁会帮这个女儿主持公道呢???估计没有。

所以当时女儿默默地二话不说地离开了这个不属于她没有她立足之地的家,离开了这些把她当外人把她当麻烦的所谓亲人了,一直在外一个人漂泊流浪,一直也没遇到真心对她好的人,也就看破了红尘,人没死却心已死,四十岁的人长得五十岁的样子。

虽然每当过年过节会打电话邀女儿回去,但女儿选择了断绝关系,因为没必要和这样对自己的人交往了。

所以结果目前是未知数,女儿虽然从小知道父母是爱儿不爱女,但也没想到会是如此的贪婪自私到没良心的人。最蠢的是懂得太晚,一切都迟了,或许是当女儿活不下去时会选择自杀结束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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