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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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作废! 你们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重新申报的,要先送主管部门 由主管部门送市里再去省里 是浙江企业可以找我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在到期前3个月要向许可证发证单位申请延续换证。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过期了就是无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了,需要首先停止许可证范围内的生产作业,然后尽快到当地安监部门咨询延续。如果已经过期很长时间,比如半年以上,估计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被吊销,那就需要重新办理了。 根据过期的情况和企业实际,建议尽快找当地安监局咨询。提醒: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无效期间的生产作业按条例规定是要处罚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本意见第6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以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况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延期手续。
不用重新办理,办理延期就行。要延期你就要尽快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如果到期你还没有进行延期,就等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不能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向发证机关从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细则可以上广州博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看看资料。
这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有两种情况的,第一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标准化达标等),是直接由发证单位核准延期三年。第二是到期换证,就是做一下现状评价,然后又发证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换发新证三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换证,延期一般不会操作。你的已经延期过一次了,我看是要换证了
可以延期。
到期前3个月向发证单位办理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材料:
1、《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及年检记录。
3、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辰联商务建议: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
6、企业组织结构网络图,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内容与目录、规章制度内容与目录,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与目录。
7、企业安全员岗位证2年应年检,C证及对应安全员上岗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企业其B证复印件及对应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二级以上资质必须持建造师证);二级以上企业对应的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一级企业所对应的一级建造师证。
9、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一般不需要什么手续,(因为,在你之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那一套材料就够你用的,但是材料里的有些内容肯定会有变动,比如更换了的人、时间等)但是要填一个安全生产延期申请表 在当地安监部门领取,然后要到几个单位盖章,安监局的会给你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第397 号令,2004 年1 月7 日国务院第34 常务会议通过) 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 年。 第六条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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