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公司可以合并为集团_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2:40:42 人阅读
导读:6个,一母五子。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武汉地产集团、武汉中央商务区集团...

6个,一母五子。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武汉地产集团、武汉中央商务区集团、武汉建工集团、武汉园发公司、武汉市工程咨询部5家市属企业整合重组为武汉城市建设集团。

除了武汉城建集团以外,武汉航空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碧水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武汉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最近的动作着实是不小,这些市属的国有企业被分别整合成了两家,依旧是国有企业,上面还是有国资委管着。不懂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可能是为了整合力量,把企业做大做强,就像阿里,腾讯这样,收购多家企业,形成的一个巨无霸。

按理说重组之后,原有企业的一把手对应的职级还得重新安置到对应级别。虽说有的还是分管原有企业,可是从总经理变成大公司的副总经理总感觉不是那么一会儿事了。

企业合并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类:

1、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2、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主要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通过转让非现金资产、支付现金、承担债务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等交易或者事项获得对其他参与企业的控制权。

1、新设合并的特点

参与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需要成立一个新的财务报告会计主体,合并前的各方企业或是作为新成立企业的子公司,或是直接解散不存在。

2、吸收合并的特点

通常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合并企业取得了被合并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这部分资产和负债要从被合并企业报表中过入合并企业的财务报告中进行会计核算。吸收合并发生后合并企业仍然存在,被合并企业遭到解散。

3、控股合并的特点

企业通过控股合并后,作为不同的两个或多个法人实体,即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其企业依然独立存在,与前两个合并方式不同的是控股合并的被合并方作为独立法人资格仍然可以继续经营,只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之间形成了母子公司,实现了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

从法律角度上讲,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其财产实际为总公司所有),因此不是公司合并的问题(合并至少得两个公司)。关于“分公司的合并”,可以先将分公司注销,先由总公司做出分公司撤销的决议,总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后,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所以,在法律上分公司的合同较为简单。 但是最麻烦的是税务机关的合并,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非独立法人,但是地方的税务登记往往是按独立法人办理的,即以独立法人的核算纳税的,所以最大阻力是来自税务机关,要求其出具完税证明就行。各地的税务机关为了多纳税,注销一个分公司,就断了他一个财路,影响到财政收入,以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困难。 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最后,我 建议询问工商局具体的注销分公司的流程,各地的流程与材料可能有一些出入,按照工商局提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注销分公司即可。 以上回答供参考!!!!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企业做财务经理的时候,公司下面分子公司很多,如何快速编制每月的合并财务报表?其实这个问题,我的头条问答里面回答过相关类似的题目,只是没有解释如何编制。现在在这里我给大家说说如何自己制作一个在EXCEL里高效编制合并报表的小技巧,这里格式只要你制作好了,合并报表自然出来了,下面我为大家讲一讲。

1、EXCEL中对会计科目的设置。

在EXCEL中设置所有需要的会计科目的代号,也就是对这些科目对应编号。有些朋友说还不如直接用账套里面的一级科目编号,你们说的很对,可以直接用。

如图:我这个是按照拼音首字母设置代号的。

2、确定EXCEL中财务报表格式以及相应函数设置。

设置财务报表:按列将报表科目统一排列出来,如对应的B列所示;D列为报表数;然后借方调整、贷方调整,调整数。。。。。

借方调整、贷方调整取数:直接用sumif函数,也就是说B列中某个单元格在“会计调整”工作簿中对应D列的所有数据求和。

会计调整:

只需要输入已设置的科目代码,相应的科目名称就用VLOOKUP直接把科目名称查找出来了,再写调整数就可以了,你只需要写代码及调整数据就行了,TB中的调整数据也自动过进来了。

3、基础工作完了,开始各母子公司数据汇总。

作为企业财务经理,你只需要设计制作这么一个表格,然后每月结账出报表的时候,要求集团及各分子公司按照你给的模板把报表数及附注数填在表格上,是不是节省了很多数据加工时间?

如图所示,母子公司每一列的报表数直接设置好链接数据就出来了,这个过程很快,设置链接后,每月都不用动表格,链接名称正确的话,数据直接出来,当然这个只是完全相加的数据,并未抵消。

4、合并抵消。

这个调整思路就跟前面的会计调整思路一样的了。这不一份合并报表出来了吗?然后每个月只需要替换之前的单体TB,通过公式自动生成,是不是很快?

总结:把报表格式设置好是前提条件,制作报表要简洁,越简单越清晰就越好,那样分子公司下面人员也更容易了解;公式设置好后一般不允许变动,否则可能出现调整错误;合并报表模板做好只是第一步,后面会计调整、合并抵消需要更专业的知识。

如有不懂设计合并模板的,可以私信我,我上述跟你讲解的是我自己审计工作中摸索的一套自己的方法,想了解合并报表编制、调整抵消需要注意什么,可以关注我,我是悟空做财务,谢谢大家!

  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无论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被合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资产转移到另外一个公司,因此,这必然影响到被解散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存续公司而言,合并其他公司后,合并后公司承继了被合并公司的资产,也就要承担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这有可能增加其债务负担,影响到公司偿付能力,影响到其债权人利益。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说,公司合并都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切身利益。为此,新《公司法》对债权人提供以下保护措施: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尽管如此,公司不可能逐一同所有债权人进行谈判,所以,公告和通知的目的是尽可能让所有债权人都能够有机会申报自己债权,并在公司合并前就保全自己债权采取适当措施。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在债权人与合并的公司不能就债务履行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新《公司法》赋予了债权人两个保全其债权的权利:一是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二是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公司既拒绝履行债务,也不提供担保,而进行合并的,债权人就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撤销其合并行为,使合并归于无效。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合并成集团的条件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五家子公司。 《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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