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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算夫妻共同财产吗_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小编整理自网络2022-06-08 05:41:43 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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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朋友们好!首先更正一点,标题中的“银行理财保险50万”据了解,银行,没有为理财,一共50万元保险!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应为:“存款保险”!是专门针对个人存款的,应...

朋友们好!首先更正一点,标题中的“银行理财保险50万”据了解,银行,没有为理财,一共50万元保险!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应为:“存款保险”!是专门针对个人存款的,应急保护制度!

标题中的问题,非常明确的讲:
1,存款保险,由合格的金融机构,缴纳,不需要个人直按购买!

2,存款保险制度,针对的是银行存款账户!与是否夫妻没有关系!

3,是否算共同保护额度,需要看,夫妻,是同一账户,还是分别账户!

举例说明

1,假设某人,在某家银行,开设了一个银行储蓄账户,并正规储蓄存款50万元,银行会自动为其缴纳存款保险金!一旦发生意外,存款保险制度,会赔付,最高50万元本金!利息部分不在赔偿的范围内!

2,假设某人,在某家银行,开设了一个银行储蓄账户,并存款储蓄45万元,一年期,利息5%!一旦发生意外,存款保险制度,会最高赔付,本,息合计,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简单讲,本,息,都会得到保险制度的赔偿!

3,假设某人,在某银行,有三个储蓄账户,本,息合计60万!一旦发生意外,存款保险制度,最高赔付,本,息50万以内的部分!

4,假设夫妻二人,在某银行,各自用身份证开设了,存款储蓄账户,一旦发生意外这两个账户,分别受到,存款制度的保护!各享受,存款保险制度,最高保赔,本,息50万元!

5,假设夫妻二人,以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在某银行,开设了存款储蓄账户,分别存入不同的资金,一旦发生意外,该账户享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最高保赔,本,息50万以内的部分!

解决方案

1,每人,在每一家,银行,所有户头,储蓄存款总额,要结合到期利息,使总额保持在50万及以内,这样,本金和利息,全部享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赔付!

2,如果不想分散到其他银行,作为夫妻,也可以考虑,二人分别开户,使本金和利息,全部享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是应对金融风险的,应急保障制度!据统计,覆盖了98%以上的存款人!为朋友们存款储蓄,保驾护航!银行存款属于实名制,存款保险制度,对应的是账户,而非夫妻!目前金融行业运行平稳,银行业,发展良好!朋友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案,给正规的存款储蓄,再加上一把锁,安心放心!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分割办法: 一、财产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二)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财产险 1、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即发生事故获得保险金,否则计息。 对此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二、人身保险。分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疾病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 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 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仍在保险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三)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为,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您好,如果是人身性的保险赔偿金(我所说的是赔偿金,不是保险的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除此之外,特别是基金理财性质的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关于你所提的这个问题,已经有相关的判例。——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比较特殊,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没有退保的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所缴保费的一半返还给非保单持有人;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已经退保的情况下,应该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以上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给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费是用夫妻的共有资金支付的。如果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话,夫妻离婚时是可以将这笔“共有资金”进行平分的,但因购买了保险导致这笔“共有资金”被保单持有人所独自占有,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保单没有退保的话,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缴纳保费的一半“折返”给非保单持有人;如果退保的话,应该将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回答是或者不是都是错的❌。

一般情况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彩礼的给付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还是领取结婚证之后。

①领取结婚证之前给付彩礼。彩礼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婚约彩礼,其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能够缔结婚姻——这里的缔结婚姻当然指的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律认定,彩礼应当是给付女方本人的。其本质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就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了结婚手续,赠予行为生效,否则就不生效。这也是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当退还彩礼的理论依据。

②领取结婚证之后给付彩礼。这时候已经不应该称之为彩礼了,领取结婚证就意味着男女双方已经是合法夫妻了。这时候给付所谓彩礼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赠予行为(未附条件)。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赠与,继承等无偿取得财产行为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示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所以,主要取决于领取结婚证在前还是领取结婚证在后。

我是野猪,我来回答

通常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是婚姻关系出现了问题——牵涉了家庭财产分割,才会问出这样尖锐的问题。坦白讲,提问有点模糊,不过照字面通俗理解的话,我的答案:保单不算丈夫的!原因如下:

第一、丈夫拥有的是受益权,也就是保险金请求权

一张保单有三个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如题,妻子买保险投保人应该是妻子,被保险人也就是获得保障的人,应该也是妻子,而丈夫是保险受益人,也就是发生保险责任后拥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法律上,被保险人随时有权更改受益人,也就是妻子随时可以消除丈夫的保险金请求权。

第二、投保人拥有保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也就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的人。如果保单退保,现金价值是要退还给投保人的,因为这是人家交的钱。一般家庭财产分割,才会去计算保单的现金价值。如题,妻子买保险,那么投保人就是妻子,因此就算财产分割也只分割共同财产,而这属于妻子自己买的,所以不用拿出来分割。

综上,按照字面意思的理解,保单不算丈夫的!


之所以说这个提问有点模糊,是因为:

一、没有指明投保人、被保险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如果投保人并不是妻子而是妻子的父母或者干脆就是丈夫,就算被保险人是妻子,那么这里面的变数还是比较大的。如果是妻子的父母,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因为这个保单是毫无争议的婚前个人资产,严格说,这是妻子父母的钱,跟妻子和丈夫这个家庭的资产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投保人是丈夫,且是丈夫用自己的钱购买而不是夫妻共同资产购买,那么这个保单退保的现金价值归丈夫。

二、没有指明是否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

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资产缴纳的保险费,那么就应该把保单现金价值一分为二,妻子如果想保留保单,那么应该补偿丈夫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并且把投保人改为妻子的名字——保单就彻底归妻子所有。否则只能退保,把退出来的现金价值二一添作五,两人对半分。

我是野猪,回答完毕!

视保险的种类,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男方女方还是孩子等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讲,若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被保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的保单,可以分割。若被保险人为孩子的保单,视为对孩子的赠与,不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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