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_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9:48:52 人阅读
导读:谢邀。到诉讼,到执行,这个时候想要被告或被执行人把其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主动提供给你。跟对方说,我想起诉你了,把你的身份证复印给我?这个基本不太可能。至少我...

谢邀。

到诉讼,到执行,这个时候想要被告或被执行人把其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主动提供给你。跟对方说,我想起诉你了,把你的身份证复印给我?这个基本不太可能。至少我是没碰到这么配合的被告!

至于被告的身份信息,你这个是申请强制执行,竟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这个确实也是少见的情况,因为这个案件已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

而在法院的诉讼阶段,甚至是立案阶段,便已经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有的法院判决书中会列明被告的身份信息。若是法院没有在判决是中列明被告信息,但法院那边肯定会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前往法院调卷就行。

您可以填写被执行人的现有动产以及不动产,被执行人若是公司的话,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公司的账号,这个不需要特定的格式,您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般会给你一份特定的表格,填完了交给法院就可以了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依据法律的规定,要终本执行,即终结本次执行。待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执行局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这是申请人的坏消息,正常执行案件,在执行时,执行法官需要先调查被申请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情况,以及司法拘留被申请人、将被申请人纳入到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人名单中,即便这样,依然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就只能按照程序终本执行。

那么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与法院执行局协商,以法院的名义发布悬赏公告,即找到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提供了有效财产线索被法院依法查扣的,给予提供线索的信息人10%或者更高的悬赏费用。

前段时间看到济南某法院发布的悬赏公告,涉及金额2000多万,悬赏10%,如果能够发现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分分钟进账200万的悬赏,对于一些知道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的,也会蠢蠢欲动。

当然,还可以委托律师想办法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发现了,及时提起撤销诉讼,以此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院执行局要我提供欠钱人的财产信息才会执行,我找不到该怎么办?

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信息才执行,这个不仅不合理,而且还是属于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或财产信息,这是申请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执行程序,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这是法院的职责。并且执行法官还应当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控情况告知申请人。法院执行局的这个要求不仅属于为难申请人,而且还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要求。

为了严肃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弄虚作假、不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及意见等行为,最高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作为当事人,可以就执行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进行投诉举报。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要求找到人才肯立案,民事诉讼案件都不敢这么要求,更何况是依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行为!这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要求

根据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提供申请书,判决书,法院生效证明即可。执行更侧重的是被执行人是否具有才行可供执行,而不是被执行人能否找到。

执行难确实是普遍性的难题,但是法院为了减少执行案件而设置各种立案门槛,甚至提出各种违法要求,这个现实中也确实存在。另外,强制执行程序中,法院也应当主动依职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很多法院还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特别是在财产保全阶段,而申请人也往往无法提供!

这也是很尴尬,最应该讲法的地方,有时候也很不讲法!而且有时候对于他们的这种不讲法,还很无奈。若法院仍是坚持这种无理无法的要求,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向上级法院帮忙协调解决。

“失信”是个伪命题,是强者强加给弱者的莫须有。社会层面,上下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何其多,把某个时间段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打上“道德”的标签实在没有必要。用法律述语“被告”,“被执行人”就足够了,不要矛盾扩大化,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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