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坚持以什么为原则_怎样坚持国家安全观?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1:38:31 人阅读
导读:基本原则:1、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2、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3、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

基本原则:

1、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

2、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

3、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

4、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

5、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1、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2、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3、坚持实事求是;4、依法办事,执行政策;5、保护工作秘密。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家安全工作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生态、外交等方方面面,是一切事业发展的保障,更加需要坚持党中央的领导。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国家安全战略纲要》的通过,实现了党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顶层设计。要进一步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加强党对国家安全的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国家安全与改革发展事项共同谋划、部署、落实,强化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督促与检查,把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述职评议和巡视监察的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安全基础。

2.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那么,人民也是国家安全的力量源泉。因此,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安居乐业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重要向往。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和国家安全能力的建设,归根到底要落实在提升人民安全水平,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安全实践的主体。要持续不断夯实国家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通过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一,确立国家与民族崛起的基本目标。

第二,采取综合一体化的手段。

第三,新安全观包括主权安全,综合安全和合作安全。国家享有主权,包括独立权,管辖权,平等权,自卫权。国家综合安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信息安全等。经济安全是国家综合安全的核心。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支柱。

第四,解决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脱节的问题。

第五,树立独立发展理念,为“全球化”条件下的民族国家定位。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容,是理解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依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2014年4月15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对内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对外求和平、求合作、求共赢、建设和谐世界;


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


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富国才能强兵,强兵才能卫国;


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打造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方朝着互利互惠、共同安全的目标相向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互信是基础,互利是目的,平等是保证,协作是方式;坚持以新安全观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根本指导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所坚持的原则: 一、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五、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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