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需要,因为老公有股份
【1】女方想流产,不一定需要男方在《手术通知书》签字。【2】女方如果结婚,怀孕了,想打掉孩子。应该征得丈夫的同意。丈夫尽量陪同妻子做流产手术,在《手术通知书》上签字。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夫妻感情。【3】如果丈夫没有时间陪妻子去做流产,最好由家人陪同,家人签字。【4】如果流产手术不复杂,经过医生同意,做流产手术的,妻子也可以自己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5】如果男方不同意妻子流产,妻子坚持做流产手术,手术不复杂,妻子家人,妻子本人可以在《手术同意书》签字。【5】如果流产手术较复杂,妻子的丈夫或者家人必须在《手术同意书》签字。否则,一般情况下,医院不会给妻子做复杂的流产手术。
我认为最好经过男方同意,因为胎儿是双方的,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女方那里的,因为胎儿在女方的肚子里她什么时候要去流产了,男方也看不住她的。
想来就来,
一开始不要孩子想当丁客可以,但是既然怀上了,就留下来吧,这是上帝送来的礼物,送来了就收下,真正养了孩子就会有无穷的乐趣,这是真的,不信试试看!
一个完美的女人必须有丈夫孩子才算完整,要不就是缺憾,为了不生孩子还要离婚,何必呢?有孩子更好,不要离婚,好日子才刚刚开始,有子有女才是福,等着享福吧!
这个在法律上来看是没有规定的,你可以放心去做,不会惹上官司。但是男人一样有生育权利,你独自打掉你们的孩子,在道德上是理亏的,如果你现在的老公知道了,肯定会恼羞成怒;另外在财产分配上,法院也会因为你的理亏判对你丈夫有利。但是你如果坚决要离婚,衡量利弊的话,还是最好打掉的,因为明明知道不能给未来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把他生出来更是不道德。祝你幸福!
没准备意外怀孕了,不打算要这个宝宝,首先肯定是要和老公和家人商量的,因为这是最起码的对自己和老公负责,更何况做流产也是有风险的肯定要老公陪护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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