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有代扣代缴义务人吗_代扣代缴税收政策的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5:35:20 人阅读
导读:不全面,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

不全面,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类型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代扣代缴增值税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解缴增值税税款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的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税销售额时从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

(一)扣缴义务人每次解缴税款,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税款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报送《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附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

2.《票款结报单》、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及《税收票款结报手册》;

3.扣缴事项的书面说明、应税服务合同,有代理人的还需提供代理合同.

(二) 扣缴义务人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款结报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对应《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应税服务接受方明细分别开具税收缴款凭证.

增值税是什么?不客气地说,增值税是你无法规避的一个最重要税种,是你必须要面对和了解的税种。

增值税的历史

增值税是一个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目前世界上有近200个国家开征了增值税。增值税起源于法国,法国在1954年设计并开征了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具有不重复征税的优点,很快为世界各国所接受和推广。

我国在197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的试点,然后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作为一个主要的改革方向,在全国进行推广,并且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升级和改革,然后在2012年又开始了“营改增”工作,到2016年5月1日全面完成“营改增”,增值税理所当然成为了中国税收的扛把子。

增值税的原理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对增值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那么增值是什么意思啊?按照经济学的解释,就是商品和劳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也就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这个描述听起来是比较拗口,通俗的讲,增值额就是价差,就是销售和购进之间的价格差,增值税就是对你的价格差进行征税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的作用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点。

增值税只对货物和劳务销售额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也就是对价差部分进行征税,对于销售额中属于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将不再征税,所以说有效地排除了重复征税的因素,可以促进社会分工和经济发展

(2)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活动,只要有增值的收入就要纳税,而且对于生产经营中经历的多个生产环节,也需要在各个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因此增值税组织收入的方面优点是非常突出的,所以他也是我国目前的第一大税种,占全部税种收入的比重在40%左右。

(3)方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合理征税。

在货物出口时,它的价格就是它的全部的增值额,所以用出口的价格直接乘以增值税的税率,就很容易的计算出出口货物应该退税的税款,从而做到一次性将全部税款准确地退还企业,促进企业进行商品出口。

增值税排除了货物重复征税的因素,能够使进口货物和国内同样的货物承担相同的税负,体现了国家同等纳税的原则,又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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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按次计算缴纳税款,是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作为纳税计算期的,也就是说,每发生一次业务,就要缴纳一次税款。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同时也需要代扣代缴印花税的。

不仅有印花税,还要代扣代缴附加税费、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键看对方是以个人名,还是以企业的名义与贵公司签订的协议。

1、如果以个人的名义为贵单位进行业务培训,需要由贵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培训,取得的培训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贵单位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

如果贵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业务,依据税收征管法规定,除补缴税款外,还应当处以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如果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培训服务,不需要贵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以企业的名义与贵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对方安排人员到贵单位提供培训服务,则由对方单位为贵单位开具发票。培训费为对方公司的收入,所以不需要贵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培训讲师取得的收入,由对方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代扣个税,关键看协议的签订人是否为个人

答:1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扣缴人负有扣缴义务,;2扣缴人不论自身是否负有纳税义务,都有义务扣缴纳税人的税款,并及时将代扣税款进行缴纳;3扣缴人的扣缴义务是税法规定的,如:营业税中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中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如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代扣代交的,那么员工就是个税的纳税人,单位就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在支付款项时有义务依法代扣代缴税款的法人或非法人,即:款项的支付人在支付款项时,有义务依法将相关税费从款项中扣除并代纳税人缴纳入库。代收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人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代为缴纳入库的企业或单位。

需要代扣代缴,在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并进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才能付汇。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此外,在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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