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赔的多吗_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双赔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4:16:45 人阅读
导读:首先,要肯定你是在当地因工作需要也许去客户厂家联系业务或购某产品的标准配套件,也包括因公出差途中等等与工作搭界的原因,偶然发生交通事故,理应作工伤。至于单位承担...

首先,要肯定你是在当地因工作需要也许去客户厂家联系业务或购某产品的标准配套件,也包括因公出差途中等等与工作搭界的原因,偶然发生交通事故,理应作工伤。

至于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问题,先不急,首先你要先去医院就医后,根据医生的诊断护理养伤后,能正常的走动,保存好病历卡及相关摄片CT等病历资料,然后去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保工伤验证机构,

将所有病历资料交给该机构申核,看结果工伤达到几级程度,再由社保工伤机构处理相关赔偿费用,而不是单位作为赔偿责任人,因为单位为你在平时每月已经投保了工伤险,所以具体赔偿应有社保机构负责解决。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可以“双赔”。

但是这“双赔”是有赔偿范围限制的,主要包括伤残赔偿金,不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

双赔的理由很简单。

一是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无价的,法律只是为了定纷止争,确定了赔偿标准,实际上这个赔偿标准并不能反映生命和健康的价值。换一种表达,生命健康受损,给多少钱都不算多,都不能算完全补偿。

二是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就是,任何人都不能从保险中,获得超过损失的利益。所以,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这些非生命、健康范围内的损失,不能获得双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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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起交通事故同时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当事人可以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两个方向分别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两者并不冲突。

唯一可能有点麻烦的是医疗费的赔偿问题。因为两边都涉及到这笔赔偿。根据笔者的经验,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凭当事人身份证到医院开具病历、用药详单,以及医药费收费票据。以此为据主张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然后再凭身份证到医院开具病历和用药详单(这两种资料只要有身份证,不限份数都可以拿到),再加上交通事故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医药费收费票据复印件(盖法院档案室章),凭这些东西,加上其他的必要资料,可以到工伤赔偿这边主张医药费赔偿,但是只能是在交通事故赔偿后剩余的部分中主张。

比如,一共三万元医药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获得了1.6万元赔偿,拿着上述资料,在工伤处理这边继续主张剩下的1.4万元,工伤处理会根据相关规定在剩下的1.4万元中进行报销,例如剩下的1.4万元,有0.9万元可以按工伤赔偿处理。这样的话当事人一共获得1.6+0.9=2.5万元医疗费赔偿。

至于先走交通事故还是先走工伤,当事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第二种。凭当事人身份证到医院开具病历、用药详单,以及医药费收费票据。以此为据主张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

凭当事人身份证,到医院收费窗口开具一张医药费票据查补单证明(内容是某人某年某月日在本院就诊,医疗费票据不慎丢失,其中某某费某某元,某某费某某元,某某费某某元,共计费用某某元,元票据号码某某某某。某某医院财务科,某年月日)。然后再凭身份证到医院开具病历和用药详单(这两种资料只要有身份证,不限份数次数都可以拿到),凭这些资料和其他必备资料进行工伤赔偿。当事人最好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医院的收费票据丢失如何处理,根据他们的要求准备材料。

以上回答供参考。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注意(区分城镇和农村标准)。工伤待遇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停工留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事故赔偿没有可比性,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必要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

根据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律师服务除了下列三种情形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由委托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由此从这个角度来说,题主的这个案件无所谓律师服务费高了还是低了。

从律师服务收费的市场中位数来看,如果这个案件仅从按标的计算的角度来说这个收费不算低,但这只是简单的对比。目前,律师服务收费主要有按件、按标的、按时收费等几种,以按标的收费为主流。具体到个案会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花费的时间、律师的业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的多少。一个一成不变只会按标的收费而不根据个案具体情况收费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很难说是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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