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注销后能否确认劳动关系_公司注销后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9:04:45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工伤保险只要是你参保了,并且在受到工伤以后,你的这个工伤保险都是实时的缴纳的,那么是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的,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如果你在受到工伤以后,没有及时的缴纳这个工伤保险,那么就不能够享受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了。

如果享受不到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但是医疗保险它是有一定报销比例的,并不是全额报销的,如果通过工伤保险去报销的话,可以是全额报销,所以说这就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待遇差距,而且在你工伤住院期间是有一部分工资津贴,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给予补助的。

所以说你单位注销的合同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没有给你及时的缴纳这个工伤保险,那么对你产生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因为在报销工伤保险的过程中不以合同为主,而是以你有没有正式缴纳这个工伤保险为主,当然缴纳社保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劳动合同关系存续,当然即使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只要是正常的缴纳这个工伤保险也是没有任何影响。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司注销解散时,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履行以下程序手续:成立清算组织,与劳动者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向劳动者支付欠付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待遇。在出现公司资不抵债等破产事由时,情况更为复杂,需要依据公司法、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职责而注销单位营业执照,那么可以起诉单位负责人,要求其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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