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作伪证的处罚_证人作伪证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6:29:27 人阅读
导读:我们经常听见说有人作伪证,这是犯罪的,那在民事案件中证人作伪证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事案件证人作伪证的后果是什么方面的知识,欢迎大...

我们经常听见说有人作伪证,这是犯罪的,那在民事案件中证人作伪证怎么处罚?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事案件证人作伪证的后果是什么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证人作伪证可以是在刑事诉讼中也可以是在民事诉讼中,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方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其证据可以进行驳斥,因此,当事人作伪证相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对案情的发展以及危害的结果要小的多,但是并不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就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证行为,一般多多少少构成了妨害司法类的犯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伪证者的制裁可以从轻掌握,进行批评教育则可。如果伪证足以影响案件事实,但法官未采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设计的罚款、拘留按情节适用。如果伪证影响了法官公正裁判,造成了严重后果,则法律规定对个人进行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则显得较轻(除非伪证者能证明法官故意采信了其伪证)。由于中国的伪证罪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伪证行为,此定义及为狭窄,因此,必须灵活而合理地运用刑法307条和自由裁量权等严厉地惩罚(民事)伪证者!

第一,要看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与否;

第二,要看证据充分确凿与否;

第三,要看事实查清、程序合法、适用法条准确与否!

民事案件作伪证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作伪证的后果有哪些?

1、最常见的后果,涉及的证据被对方否定并获得法官支持,产生对本方不利的后果。

例如,某民事案件,本来医药费2000元,当事人设法开了一张假票据8500元,意图多获得赔偿,但是在庭审中,票据和病历、用药明细等有明显矛盾,结果本项赔偿被剔除,损失了本应当获得赔偿的2000元。

2、情节严重些的,被法官发现,训诫、罚款。

例如,某借贷纠纷,当事人将三段不同的视频剪辑修改合成一段,作为证据交给法官。结果被当场识破,被训诫并罚款1000元。

3、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谢邀。
题主说的这种情况,是现实里面让警察非常头疼的一个问题。
出于怕麻烦而做伪证的情况非常常见,特别是刑警,肯定都遇到过。
理论上,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涉嫌的具体罪名是伪证罪,是妨害司法罪的一种。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藏罪证的行为。
但是从实践中来看,证人做伪证的,一般都达不到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 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 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 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5. 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们看到了在立案标准中,使用了『足以』的描述,也就是说,该伪证行为作为定罪的关键部分,影响了最终案件的处理,但是证人的证言本身在刑事案件中的证明效力是非常有限的,在证据链的形成中,证人证言只是其中一环,特别是我们现在非常强调『轻口供,重证据』,如果仅凭证人证言就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应该说公安机关有偷工减料,玩忽职守之嫌,而如果大量客观证据的搜集足以证明案件真相,那么证人的伪证显然是不足以影响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的。


目前在实践中,很少追究证人伪证罪的责任,还有另一方面原因,就是证人保护制度建设不足,实事求是的讲,证人在做出证词后,确实可能遭遇到嫌疑人的打击报复,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鲜见。对证人的保护需要调动大量社会资源,而在一般常见的刑事案件中调动这样的资源是不现实的,对证人进行专门保护的情况是有的,但是极为少见。
对于证人因自身顾虑没有如实供述的情况,目前只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显而易见的是其行为确实影响到了案件的顺利侦办,导致消耗了更多的司法资源,也是没有履行公民法定义务的表现,但是强制作证,对于有伪证行为的证人一律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有些侦查人员在取证时,以追究证人伪证罪进行威胁,实际上是一种逼供行为。
作伪证虽然是不对的,但是并不一定犯罪。目前来讲,要把嫌疑人绳之以法,同时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大量工作,搜集有效客观证据来解决。

您好 1、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在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才构成犯罪。

2、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者不构成犯罪,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一种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人民法院的相应制裁。3、制裁方式有:训诫、罚款、司法挽留(最长15天)。

案件宣判后,发现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怎么办?

案件如果是一审判决,宣判后当事人发现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可以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由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如果是法官发现宣判后,一方当事人提供假的证人证据,足以影响案件判处,应该汇报本院院长,如果双方或一方上诉,则可以将情况反馈给二审法院,如果双方均没有上诉,可以由原审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案件。

如果案件是二审判决宣判后,发现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人证据虚假,当事人可以向二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提请启动再审程序审理。法官发现证据虚假影响案件判决结果,可以汇报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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