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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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综上,《劳动合同法》不仅规定了不同长短的劳动合同下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也规定了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的!《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您好!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是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自行而定。劳动年限为1年以下(含1年)一般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年限为1-3年以下(不含3年),一般试用期为两个月至三个月;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若签的是三年期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公司却给你了七个月的试用期,整整多出了六个月,是严重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再就是,在第七个月时,公司又竟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把你辞退!公司这么做,是违法辞退劳动者!
鉴于公司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两个方面的权益。一是,要求公司给补齐多出那六个月试用期的差额;二是,要求公司给违法辞退的经济赔偿金。
因为试用期的工资是要低于转正后工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也就是说,公司少发了你6个月至少20%的工资。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补齐这6个月的差额。
公司在你试用期第七个月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把你辞退,其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公司多给出的6个月的试用期是非法无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应该是正式职工了。公司这么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2倍工资的经济赔偿。按经济补偿标准,公司应该给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