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认购书要收回吗_万科的购房认购书为什么要收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04:16:53 人阅读
导读:您好,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需要收回认购书,只留下签订认购书时交的定金收据,作为充房款的依据。注意是签订正式合同。买房是一件大事,要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千万不要被...

您好,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需要收回认购书,只留下签订认购书时交的定金收据,作为充房款的依据。

注意是签订正式合同。

买房是一件大事,要考虑周全再做决定,千万不要被销售热情推销所迷惑,从而导致签了认购书,想退钱这种“尴尬”的局面发生。

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可以要回预付款。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预付款。预付款包括诚意金、排号费、订金、定金等。

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购房者已多次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对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多次协商洽谈,未达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未达成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下,扣留购房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退还。

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践中,无论是《认购书》、《定金协议》等包含上述主要条款即视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例中,双方对优惠后的购房总价、首付及支付的时间等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故可以要求退还订金。

感谢邀请!我的观点是:以协议为依据,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一,题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是什么性质的呢?题目中也说了,当时开发商并没有办到预售证等法定证件,所以可以说当时是双方的内部操作,严格来说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其二,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虽然当时签订的认购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只要之后开发商取得了合法证件,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规定得又比较详细,法院就会倾向于认可双方协议的效力。一般会判决双方履行合同。

其三,至于之后发生的争议,一个要看当时题主没有收到挂号信的原因应该归于谁,到底是开发商的过错,还是题主自己留的地址有问题等过错。然后根据协议上约定的违约条款来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买房付了定金和首付后,开发商退了首付款,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回《认购书》,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答案是当然有权收回,即使不收回也有权作废,变为废纸一张。

认购书作为买房前的一种约定,表示购房者有权可以按定购书的条件向开发商购房,购房者已付了购房定金和首付款,说明购房者己按定购书完成了购房,开发商按定购书完成了卖房,定购书因双方履行完毕失效,不再具有执行意义。因此,开发商作为定购书履行的义务人可以收回,也可以不收回但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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