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没结案对肇事者有影响吗_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肇事者有什么影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8:11:17 人阅读
导读:按程序走,没有什么影响!没啥影响,现在这种简单案件交警可以直接走简易流程结案。一方如果拒绝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话,交警可以直接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户籍地址处。...

按程序走,没有什么影响!

没啥影响,现在这种简单案件交警可以直接走简易流程结案。一方如果拒绝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的话,交警可以直接将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户籍地址处。有异议的于15个工作日以内自行向交警法制科提起申诉。逾期不提起申诉的视为已经认可交警的责任判定。至于赔偿问题由当事人自行与对方或者对方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出仲裁或诉讼。至此,案件就结束了。如果医药费是车主自行垫付的,对方不来理赔导致医药费无法报销的可以做登报申明,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先行赔付医药费的请求。简易程序结案后,不会影响机动车购买保险,年审,过户,报废等手续。基本不会对车主构成影响。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所说的不结案是不是指还没有处理好呢?

如果是这样对司机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你暂时不能驾驶汽车罢了。因为事故不结案的话,你的驾照还会继续扣着!


有车生活很美好,安全还是要第一的!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交通事故还没有结案,对当事方来说有什么影响?

有一种情况是当事人还在受伤,住院由于交通事故没有结案,所以有一部分医药费可能还需要自己进行垫付,等出院之后治疗终结,才可以进行民事部分的调解。

第二种情况是驾驶员,如果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还没有结案,那么你的驾驶证应该处在扣押状态。再此期间你是不能驾驶车辆,如果被交警查处的话,会受到处罚的。因为在我们交通法的规定中,当驾驶证被扣押状态的话,是不允许驾驶车辆的。

第三种情况,交通事故还没结案时,双方当事人是否可以进行民事部分调解?这个的话是允许的,因为发生交通事故,是允许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只不过是需要把调解的结果要报给交警队,交警队会把调解协议书进行归档处理,放到案卷里面。

第四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还没有结案,但是双方当事人为了让事情尽快的结束,可以双方同时申请快速处理,这在2018年5月1日之前是不允许的,现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已经可以由当事人双方提出申请。

第五种情况情况,发生交通事故还没有结案,如果你的车辆还在检验鉴定状态,那么你的车辆是不允许返还。责任认定书发之后,当事人没有意义,责任认定书生效后,交警队会通知当事人领取你的车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

对方伤不重,直接认全责,把车提出来,该干嘛就干嘛去好了。法律也没有规定你要垫付医药费。他要赔偿的话,你认为合理的就赔。不合理的话,就一分也不赔。让他去法院起诉,反正有保险公司在的,诉讼对你有利,你甚至连出庭都不用。对方一年内没起诉的话,交警会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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