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费计算公式_加班费怎么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9:05:36 人阅读
导读:加班费的基数若合同约定了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计数。如果合同约定是千二,则以1200÷21.75÷8=小时工资。若无约定,所在地公布...

加班费的基数若合同约定了的,从其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计数。如果合同约定是千二,则以1200÷21.75÷8=小时工资。若无约定,所在地公布的最低标准是1千,则小时工资为1000÷21.75÷8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日安排加班的不低于1.5倍,休息日安排加班不能补休的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3倍的标准工资,不安排补休。超过法定允许的加班小时数〔36小时〕以外的小时数,可与二倍的标准请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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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方法,首先要了解法定的工作时间,知道如何才被视为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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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的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就视为加班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应予以支付加班费,也就是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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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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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公式:加班费=加班时间×每单位工资标准(即加班天数乘以日工资标准,或者加班小时数乘以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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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乘以相应的倍数。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 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 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 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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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节假日及2113纪念日放假办法5261》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4102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1653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为: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也谢谢你诚挚邀请!

首先,这个是一个国家劳动法法律层面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只有国家劳动部门能给你一个祥细的解答!

其次,你可以在网上看一下关于<新劳动法加班新规>,上面一些问题都比较全面,你可以去看看!

最后,加班费怎么计算<新劳动法加班新规>有具体的规定,对于不同的企业和公司都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在结合公司的不同情况,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对于一些特种作业工种的工作,对于加班费也会有所不同;但最后都是要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加班新规>的规定具体执行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晚上加班属延长工作时点,按<劳动法>第44条第1款规定支付150%的加班加点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比较复杂,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折算,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以苏州1680底薪为例,中国一般月天数为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也就是1小时的费用为:1680/20.83/8=10.082元/小时劳动法规定:平时加班费是工资的1.5倍,周末是工资的2倍,节假日是工资的3倍,所以用10.082元/小时乘以倍数就是各种情况的加班费。综合底薪不是计算加班的基数扩展资料:工资结算就是劳资双方根据当地法规或者惯例签订书面的劳资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口头约定,对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如一周、一个月、一年等,中国大陆一般是一个月发一次工资)内的劳动成果进行的结算,我国法律规定工资报酬必须给付货币。简单的说工资结算就是劳资双方约定的一定时间内的各种劳动成果量与劳动单价乘积的累加,得出最后一个双方认可的总量,这个总量有的含税,有的不含税。实质内容我国在实行商品经济之前的工资,并不怎么在意劳动成果是否合格。但商品竞争经济在我国的高速发展,使资方深刻地认识到:企业的产品只有符合社会大众的需求,企业才能在激烈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资方要求劳方的绩效必须符合自己的规定,对优质的劳动产品成果会给予奖励,不合格的则给予处罚。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此外,由于劳动者需要赡养长辈、养育孩子,因此工资的实质内容包括:劳动者生存及其养老所需要的费用、提高劳动技能的培训费、赡养长辈费、养育孩子费等。原始记录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付给职工的工资应依据有关原始记录进行计算,计算工资的原始记录主要指考勤记录和产量记录。应付计算应付工资的计算是工资结算工作的核心,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项目计算对每个职工的应付工资额。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考勤记录登记的职工出勤、缺勤天数和每人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的。一般有月薪制和日薪制两种方式。在月薪制下,不论各月日历天数多少,只要职工出满勤,即可得到相同的标准工资,若遇有缺勤,缺勤工资应从标准工资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应付计时工资=标准工资-缺勤应扣工资缺勤应扣工资=事假和旷工天数×日工资率+病假天数×日工资率×扣款百分比日工资率是职工每日应得平均工资,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按全年平均每月日历天数30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30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照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跨越厂休日、法定节假日,视为缺勤,照扣工资。按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数21.17天计算:日工资率:标准工资/21.17依照这种方法,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付工资,如缺勤时间超过厂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记录和计件单价进行计算的。产量包括合格品的数量和料废品数量,料废品是因加工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废品。计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计件工资按计件对象不同分为个人计件工资和集体计件工资,集体计件工资以班组为计件对象,按上述方法计算出的计件工资为小组集体应得工资总额,集体计件工资还应在小组组员之间分配,计算出个人应得工资。3)加班加点工资、经常性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应按加班时间、工资率及有关规定计算;奖金按企业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计算;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计算。4)职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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