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起诉贷款人有用吗_担保人能起诉贷款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8:17:15 人阅读
导读:你们作为借贷人向银行贷款的担保,当借贷人不能完成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时,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来履行还贷义务,但作为担保人不能说就白损失,你们可以拿还贷收据的相关收据...

你们作为借贷人向银行贷款的担保,当借贷人不能完成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时,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来履行还贷义务,但作为担保人不能说就白损失,你们可以拿还贷收据的相关收据向借贷人要求来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借贷人拒绝,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诉来主张你们的权力。

这个问题,一般是这样的:

1、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多数情况是判决贷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连带责任的意思就是,贷款人和担保人谁买单也可以,否则两人连在一起都追究责任。

2、这种案子多数是贷款人不偿还,实际上很可能一开始就是一个套路,因为贷款人可以名下无财产、可以玩失踪,但是担保人一般都是名下有财产也无法玩失踪的(例如教师、医生、公务员等公职人员)。名下无财产也无偿还能力的,银行也不会同意做担保人。

3、如果判了以后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也没有代为偿还,银行很可能申请强制执行,贷款逾期、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的情况会计入征信记录,并且两人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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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指的是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保证人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如果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保证人替他还的部分。

那么如何区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呢,看你在借款凭证上如何约定的,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形:

1.直接在借款凭证上签自己的名字(此种情形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2.签名样式为(保证人:某某某),此种情形认定为连带保证。

3.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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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一般没有办法起诉银行,理由如下。

第一,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无条件地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而且保证人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因为,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就要无条件地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的还款义务。当然,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因此,保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

第二,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在向法院起诉后,经审判后执行债务人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才会向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一般保证责任中,由于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保证人享有期待利益,但是,一旦债权人向起诉债务人后,经法院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此时,一般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

第三,担保人是没有依据起诉银行的。

在保证合同关系中,保证人与银行存在潜在的义务,即一旦债务人不承担债务,银行有权向保证人追偿,但是,保证人只能起诉债务人追偿,其无权起诉银行。

总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是保证人是无权起诉银行的。

现在的社会,给别人做担保真的要慎重考虑。

我是宝庆山人,我谈谈我的看法。

担保人概念: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债权人为什么要债务人找第三人(担保人)为债务人担保?原因很简单,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表示怀疑,担保人实际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增信措施。在这个业务中,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获取利息收益,债务人可以获得资金周转,担保人的角色就是承担债务风险,是个得不偿失的买卖。

如果债务人能够按照约定如期偿还债务,那么,这对担保人没有多大的影响,但如果债务人出现意外,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相关条款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

做担保人是个费力不讨好的差事。

讲个真实的故事来佐证我的观点:2014年,张三因为承包了一个项目需要资金,在民间借贷100多万后,还有30万的缺口,于是决定向银行贷款30万,银行对张三的偿债能力进行风险评估后,认为张三不具备贷款的条件。但银行(由原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农商银行)信贷员又不想放弃这单业务,便要求张三找一个第三方(担保人)为张三担保。张三便找到刚刚成家不久的亲侄儿,要求他为自己担保。碍于叔侄关系,张三的侄儿、侄媳便按照银行的要求在担保书上签了字,担保期限为一年。

一年到期,张三无力还款,只能续期一年,张三的侄儿又续担保一年。期间,张三拖欠他侄儿10多万的工资没付,其侄儿找他要工资,张三说要先还银行贷款,其侄儿认为也是,如果银行的贷款没还,他身上也背着担保责任在那里。结果张三那笔贷款直拖到去年还是没还,其侄儿因为一直担着保想买房都买不了,夫妻俩经常为这事闹矛盾。去年为了续贷,张三再次要求其侄儿续担保,张三侄媳妇不同意,结果张三就怪罪其侄媳妇“一点仁义”都没有,说什么叔叔落魄了亲侄儿都不肯帮他!最可耻的是,他欠他侄儿10多万的工资都不认账了。他侄儿有什么办法呢?去告他吗,又不忍心,他不要脸,他侄儿还要脸吧?不告他吗,自己又吃了亏,真的是左右为难里外都不是人。

回到主题,借款人死了,你是担保人,那你的麻烦大了。债权人起诉你,那你就需要承担债务人的偿债责任。

给你一个建议:如果债务人名下有遗产(包括车、房、存款、公司股份等动产和不动产),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人应当先偿还债务和国家的税费、规费,这或许是你解套的一个办法,你可以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祝你好运。

肯定是贷款人没有还款能力了。否则法院不可能这样判。其实担保人和贷款人同责。没事尽量不要替别人担保贷款。由其是大额贷款。法院起诉担保人先还款。担保人只能起诉贷款人。合理合法。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和借款人同责。如果你有执行能力。银行会强势收回你替朋友担保的贷款。完事后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找你朋友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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