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收入记账_租金收入如何记账?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5:55:06 人阅读
导读:你们出租,发票税金本来就是由你们缴纳的,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你们出租,会计分录: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计提税金时:借:主...

你们出租,发票税金本来就是由你们缴纳的,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你们出租,会计分录: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提税金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可以税前扣除。

2.你们付租金: 支付租金时: 借:预付帐款或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支付税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

一次性取得跨期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递延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对该事项,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第一,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租金收入,可递延确认收入  第二,可递延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两条:(一)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二)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第三,递延确认收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案例 某企业出租房屋,2010年6月25日签订合同,从7月1日生效。租期5年,每年付款一次,付款日期每年7月1日,年租金100万元,如何确定收入,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付款日期7月1日,应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满足租期是跨年度的,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该公司该项租金收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可递延确认的条件。因此,该租金收入可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201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时,该项租赁收入可确认50万元,另外50万元作为“递延收入”,待以后年度确认 可见跨期租金收入,一次性取得,仍应按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只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可以按配比原则作递延处理。相反,如果企业7月1日没有取得租金收入。这时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科目:管理费用-办公室租赁费在签租赁合同时,应约定出租方是否提供合法的租赁发票。如没约定租房开发票,那只好自己持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代开租赁发票。代开发票涉及的税率,各地规定不同。开具后可凭租赁发票计入费用,代缴的各项税费不能税前列支。1、房屋租赁费应该由出租方到税务代开发票。2、你单位到税务代开发票,如果缴纳的税金自己单位承担的话,税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税金不能税前扣除。3、代开发票涉及的税金:(1)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计算。(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4)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会计科目核算的归属分类;二是会计科目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三是会计科目的经济用途。(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按照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分类,遵循了会计要素的基本特征,它将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门别类的进行归集,清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按其核算信息详略程度分类:为了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必须对会计科目按照其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进行级次划分。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会计科目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科目分类。总分类科目又称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所做的总括分类,它提供总括性的核算指标,如“固定资产”、“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更为详细的分类,它能提供更为详细、具体的核算指标,如“应收账款”总分类科目下按照具体单位名称分设的明细科目,具体反映应向该单位收取的货款金额。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二级科目下分设三级科目、四级科目等进行会计核算,每往下设置一级都是对上一级科目的进一步分类。在我国,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自行增设、删减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保证会计科目的要求。(三)按其经济用途分类经济用途指的是会计科目能够提供什么经济指标。会计科目按照经济用途可以分为盘存类科目、结算类科目、跨期摊配类科目、资本类科目、调整类科目、集合分配类科目、成本计算类科目、损益计算类科目和财务成果类科目等。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取得的收入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具有以下特征:

(一)投资性房地产是一种经营性活动

  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形式是出租建筑物、出租土地使用权,这实质上属于一种让渡资产使用权行为。房地产租金就是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使用费收人,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人。投资性房地产的另一种形式是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尽管其增值收益通常与市场供求、经济发展等因素有关,但目的是为了增值后转让以赚取增值收益,也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二)投资性房地产在用途、状态、目的等方面区别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地产和用于销售的房地产

  企业持有的房地产除了用作自身管理、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对外销售之外,出现了将房地产用于赚取租金或增值收益的活动,甚至成为个别企业的主营业务。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是短期行为。是企业主营业务外,有意识的进行的一项业务,所以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1、转租的房租收入账务处理与出租收入一样账务处理。2、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相关税金计提: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扩展资料一般纳税人提供给税处事,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划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接受应税处事时,按划定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惩罚的企业,期末,按划定当期答允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你好,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等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相关税金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收到房租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你企业房屋租赁适用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租赁开始日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借: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收取租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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