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起算时间_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6:19:46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按照鉴定结果计算,从定残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按照鉴定结果计算,从定残之日起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概念 1,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2,关于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计算。 3,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按照法定年限给付后,如果受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给付参加赔偿金。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例赔偿一屋人继续给付该费用5-10年。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数,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和伤残评定费收据。 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受诉法院所在地,或者受害人住所的或京杭居住地的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支付 一般是一次性赔付,如果赔偿者确实支付能力有问题,可以分期付款,不过这样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手速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赔偿年限 (1)60岁以下的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20年 (2)60-75周岁人员之间的伤残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20-﹙实际年龄-60﹚] (3)75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后入)标准x伤残赔偿指数x5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所以是从定残日开始算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被伤害开始计算。

例如,某交通事故七月六日发生,伤者在医院救治九个月出院,又过三个月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报告于次年二月四日送达。则本案诉讼时效自次年二月五日开始起一年。

应当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一年,并不是伤情发生后一年,而是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被伤害并具备了维权的必要条件是开始起算。如本案,伤情发生,尚不知道伤情如何,出院的时候已经知道了伤情但是无法确定伤残等级,必须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才可以主张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伤残赔偿系侵权人赔付被侵权人因交通事故等其他伤害造成被侵权人残疾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般于每年3月初在受诉法院所在地统计部门网站公布。

2、赔偿年限以60岁为界点。60周岁以下人员赔偿年限为20年;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赔偿年限为:每增加一年,赔偿年限在20年的基础上减去一年。以65岁为例,其赔付年限为20年-(65-60)年=15年;75周岁以上人员赔偿年限均为5年。

3、伤残系数以伤残评定等级计算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级为90%,三级为80%,依次递减。

对于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公式 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简单来说,如若因事故造成身体伤情严重,经鉴定造成多处伤残,其赔偿系数是按照多个伤残系数相加得出总系数(注此多个系数相加应是等级高在前,后续以1%、2%相加;以多处伤残一处8级,一处9级,一处10级为例,其伤残系数就为30%+2%+1%),然后套用伤残赔偿金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多等级的伤残计算容易错误,公式也繁琐,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例如:小李今年40岁,城市户口,因交通事故造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57.86元/年,其伤残赔偿金计算方式为:29557.86元/年×(20%+1%)×20年=124143.012元。百分之二十就是九级伤残的赔偿指数,加的百分之一就是十级的赔偿系数,其它部分就是年收入总额和赔偿年数相乘。

交通事故后几个月能做伤残鉴定?

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不同的伤情,不同的部位,要求的时间不一样。

例如:

一般的骨科手术,从手术到出院后休养一个阶段,大体上三个月左右回院复查恢复正常以后,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恢复不好需要继续观察,则到观察恢复良好以后即可申请伤残鉴定。

一般的脑、神经损伤或精神方面的损伤,治疗比较复杂,恢复的比较慢,一般情况需要六个月以后治疗基本终结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其余的恢复时间比较短的损伤,住院结束,观察基本正常即可申请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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