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播信息判刑_传播谣言是什么罪?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0:55:23 人阅读
导读:依据刑法291条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

依据刑法291条的规定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各种不实信息、谣言在认定构成291条的犯罪时是有很多方面需要考量的,比如何谓虚假信息,按照一般理解,跟原有事实有偏差的信息,但是每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每一句话都能保证它跟事实相符,而真相总是深藏在社会迷雾中,所以,刑法一般只打击故意造谣传谣的行为。对于网络和自媒体上的不实信息和谣言,只要对方一般基于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的合理推理,不去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比如各种阴谋论,讲的有声有色,思维逻辑也符合大众逻辑,刑法一般不宜追究其责任。

传播不实内容或有害内容,都是不道德和违法的。个人认为,尽管你在网上看到了某些事和存在的问题,一定要经核实后,再发议论,切不可人云亦亦,或添油加醋,弄不好你就触犯了法律,切不可大意!


基本案情

王先生是某公司员工,负责公司该微信公众号的编辑工作。某日该公司总经理从别处接收一段视频,并转发于公司内部群,附文字描述称视频内容系因拆房纠纷引发的命案并致七人死亡。王先生为了提高其负责的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量从而收取广告费用,在明知该视频的真实事件是一起交通事故后,仍使用公司电脑将视频内容截图并编辑文字说明,以“一家七口横尸满地!现场惨不忍睹,太恐怖了!”为标题制作了一则虚假信息,并于当日在其负责的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截止到次日该虚假信息点击阅读量超过十万次,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的网民对社会治安及当地政府工作不满。

性质认定

我们来看王先生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明知编造的系虚假警情,仍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应受刑事处罚。

认定理由

依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1、除警情外,对于险情、疫情、灾情,大家都要注意辨别信息真伪。

2、对于虚假信息或网络谣言,大家要识谣辨谣,在不确定事件真实的情况下,不要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传播谣言。

一般程度侵害到个人的名誉权等的是民事侵权;严重侵犯或者是危害公共安全、传播散布等的是刑事犯罪。

属于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参考文章http://www.allnet.cn/1107/Fzqy/lssw/llts1.htm

您好!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根据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今后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等等行为,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最高可获7年有期徒刑。而以往,这些违法行为是只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酌情从重处罚:   (一)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或者致使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中断运行的;   (二)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具有其他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传谣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情节严重,针对不同类型的谣言,就可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罪、寻衅滋事罪、商品声誉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以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额,这是个很尴尬的问题啊,谣言止于智者。

如果判刑会有一个团的人数。吧?

何况没有扰乱社会,没有确切目的,而且大多数人都知道这只是个玩笑,这也要判刑岂不是说我国99年那件事是真的?真有人泄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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