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股东和企业法人的区别_法人和股东是什么关系?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3:40:52 人阅读
导读: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首先法人不是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最常见的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因此,大家常听到“这个单位的法人是某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股东或控股股东,有时候为了避免承担管理责任,会选举其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又对企业实际控制,这被称为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有时与法定代表人承担同等责任或单独承担责任,但是,有关方需要证明大股东是实际控制人并实际参与了企业管理。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人股东亦称单位股东,是指以企业法人名义占有其他企业股份的股东。法人股东主要区别于自然人股东。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是有区别的。法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负责人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推选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是企业执照上载明的人。法定代表人是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并对公司财产安全、股东直接负责的第一责任人。股东可以参与经营或不参与经营。

基本上有5个区别。

一、 企业类型的区别

我国公司类型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和法人股东区别在企业类型细分中有更多体现。

以有限责任公司举例:

如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暂不考虑涉及外商的自然人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后加注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若股东中包含自然人和法人,则加注其他有限责任;纯法人股东的,可能后边加注法人控股;若以国有资本为主,则可能加注国有控股。

这是一人独资。

这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投资。

这是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投资。

二、 企业性质

这个在统计等其他部门进行填表或报送数据的时候会出现企业的性质,一般的有国有、集体、联营、合资、外商独资、私营企业等诸多选择项。

三、 股东背景的区别

企业介绍的时候,一般会介绍股东背景。

受众者一般青睐国有、外资、大企业股东背景,当然自然人投资的,比如几个马老师投资的,可能垂青有加了,无论青睐还是垂青,无他,有钱而已。

另外,在公司资本运作公开上市的时候,某会会对股东进行穿透,一直穿透到底。穿透到最终的投资人,或者是自然人,或者是国资委。

四、 再投资的区别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仅一个自然人股东,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普通有限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年报时需要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若无政府部门或行业要求,一般不用。

五、 企业分红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取得的投资企业的股息或分红,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被投资企业扣缴其20%的个人所得税。

法人股东取得的股息、分红等投资收益,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股东分红区别的其他内容,参考头条朋友《税收视点》的回答即可。

欢迎补充!

法人指的是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指企业负责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是股东推选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是企业执照上载明的有行为能力的人。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符合企业财产安全、股东直接负责,是企业的第一责任人。 而股东的情况是可以参与经营,也可以不参与经营。所以,法人和股东存在管理权不同,以及承担责任不同。

平常人们提到的法人,基本上就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所以“法人”(法定代表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股东只享有分红等权利。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合同时,只有法人签字才有效。

法定代表人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以企业资产承担责任,独立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而股东则负有承担企业亏损、资金抵债等有限责任,如果以投资数额承担责任,那么股东付过出资的,就不再承担责任了……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问题,世界上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包括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两个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譬如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还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

法人代表不是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首先,在法律上并没有法人代表这一概念,你所说的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企业章程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关于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应该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很好理解,如果我们和某一公司签了合同,这个公司后来违约,我们起诉的应该是这个公司而不是它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如果公司已经解散或者注销,那么公司尚未清偿单位债务有谁来承担呢?当然是有股东来承担,因为股东是公司的开办者,所有者及受益者,因为债务也应该有股东来承担。一般情况下,股东应当按照持股比例来承担责任,有约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公司法人和股东的区别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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