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_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份额可以转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9:27:47 人阅读
导读:如果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于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30日...

如果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对于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于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到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其股权,如果不购买其股权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转让的是股东所持公司的股权,实缴和认缴会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也可以转让,但根据公司法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财产份额转让只要不是全部,其实不影响合伙人身份性质,只要做好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即可,但若该企业仅有两个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将全部财产转让给有限合伙人,那么该合伙企业只能解散。

首先,有限合伙企业属于《合伙企业法》规制,不再《公司法》范围内;

第二,有限合伙人入伙由合伙协议约定,并不必然是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只有合伙协议完全没有约定的时候才会默认为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是根据合伙协议来约定的,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有限合伙人就可以随意对外转让;

最后,为什么全部都集中在合伙协议,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很少,主要是因为合伙是一种人合性更强的自治性组织,其成立的基础在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不是资本的结合。而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由于有限合伙人对外不能代表合伙企业,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主要充当出资者的角色,所以对其转让和质押等法律限制较少,而对于是否能够成为合伙人、转化为普通合伙人,就需要其他合伙人的信任(人合性),也就是在合伙协议无约定的时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信任)。

有限合伙的份额转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有约定诸如“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独立决定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方。”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方式是转让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出现有限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修改合伙协议的情况下,份额无法完成转让。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考虑几个问题:1,受让主体。某些主体不适合作为合伙企业2,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发生的时间为协议上的日期,受让方应督促转让方尽快完成工商及税务变更手续,以免风险。3,税负问题。股权转让,涉及企业所得税,个税,印花税。如果是平价或者折价转让,则可能不产生个税(从表面上看来,平价和折价转让不产生所得,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实际运营当中的股权客观上已经产生了价值,因此税务部门会综合财务报表判断‘平价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如果是溢价转让,溢价部分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个税。至于印花税,以转让协议价格为纳税依据,申报时依旧需要提供财务报表。申报纳税行为尽可能不要晚于工商变更后的税务变更,否则可能产生滞纳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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