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告诉你,欠钱不还,不是治安案件,不属警务管理范畴,所以不能报警。因是民间经济纠纷,自然到法院依证据起诉,走法律途径解决。
谢邀。欠钱不还的人起码造成三大损害:第一损害了与出借人的情义,甚至由亲友变成仇人。第二损害了人格尊严自毁形象,甚至影响人际关系自我孤立。第三欠钱不还成老赖可能上诚信黑名单,还有可能吃官司。人们最怕三种欠钱不还的人:一是家徒四壁穷光蛋,及使法律判还也没钱。二是家人亲戚和深交朋友,钱还了情没了甚至钱情两空。三是欠钱数额不多也不少追讨成本高,及使钱讨回来了扣除追讨花费所剩不多,赢也是输输也是输。因此借钱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我以为肯定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但能否胜诉值得商榷。
没有借条,只有转帐记录。证据仿佛不够。首先,转帐记录只能证实你曾经转钱给了他人。假若对方辩解说是你还他的钱,奈何?
如果借钱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旁人在场比较好。旁人可以作为证人证实你曾经借钱给他人,加之转帐记录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证实他人借你钱的事实。
或有人证实他人曾有找你借钱的意图,你转帐给他人后,有人知道你转帐给他人的事实。于诉讼相对有利。
你给他人转帐时,有旁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场并知道转帐的事由,旁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你给他人转帐的银行回执上有他人的签字亦可作为证据。
这个问题首先还双方自行商议谋求和解为上。因为不是一到法庭就什么事都能完全解决的。国家对欠农民工工资比较重视,重视程度远比问答中的问题,现在全国还有多少农民工的钱经过法庭判决后照样拖欠着。我有亲身经历道说给各位网友看看。二0一五年春我和六七位工友在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湖西新村做木工,没拿到工资,是乡政府拆迁安置房且有欠条。最后在严店乡政府支持和鼓励下走了法律程序,司法所长张X明作我们诉讼代理人。这样一个有理有据又得到政府支持的司法案件我们充满期待,我们的天真被无情打脸。经过艰苦取证准备,终于在2016年腊月二十六等来了开庭,这么一个简单案例法庭当庭还没有宣判结果。又过有一个月,我电话问张所长是怎么回事,告诉我是胜诉并为我们申请强制执行。一直到今年九月份(其间电话询问多次并亲自去法庭两次)等到了肥西县执行局执行裁决书一份。大至内容是:被执行人没找到,但有继续还款义务,执行人有继续要钱权力,执行人有协助法庭找人或提供财产证明的义务,本次执行终止。你说这是啥事?我们交了诉讼费2000元,传票费800元,其间七个人从家到合肥三次,两次搞诉讼材料一次开庭参加庭审。大伙合计又花去一万多元,这不包括务工费。经历几年最后还是把球踢到自己脚下。本人长这么大第一次打官司,结果也是本人万万没想到的。对于走法律程序这事,我持消极态度,都说法律是公正的,法庭是讲理的地方,还真不完全那回事。当被告人和法庭走近时,一句暂时没找到人或无偿还能力无财物抵压或你去取证就能脱死你。这是本人悲观消极的观点,但还是希望大家相信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永敢地站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利。
你好。
你的疑惑也是很多民间借贷借款人的担忧。
我借了钱给他,到期后,他就是不还。我怎么办?不能去使用不好的手段去催收,因为容易被抓。去起诉吧,不一定要的回来,还要自己垫付成本。遇到借款数额较大的案子,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要不少。
其实,你的疑惑和他们的担忧,都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不了解和对司法权威的不信任。
就你的问题来说,拿到胜诉判决书了,怎么办?这个很好办,如果判决书上的履行期届满,对方没有履行判决内容,偿还借款和利息,那么你要及时去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对方有财产,你的钱就能够执行回来。
你好!
对于一个欠你钱不还的人,你想起诉他,还担心他年纪轻轻就成了老赖。遇事能考虑对方的感受,可见,你是一个心地仁厚的人。
如果考虑起诉对他的名声会有影响,那么不妨你先跟他沟通,把你的想法和你眼下急需钱的情况告诉他,让他还钱,哪怕先还一部分。
如果他真的不还,在实属无奈的情况下再考虑起诉,如果他当时没钱还,起码不能过了诉讼时效,不然,钱就无法要回来了。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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