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代理需要什么手续_公民代理资格问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0:52:38 人阅读
导读:诉讼代理须知一、《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代理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须知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代理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委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诉讼代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 授权委托书;
(二) 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函;
(三) 律师执业证明或法律工作者执业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代理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在本辖区内的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上述“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应是指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自然人的实际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法人的住所与被委托从事代理工作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位于同一乡镇或街道。


三、委托近亲属进行诉讼代理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 授权委托书;
(二) 证明代理人为当事人近亲属的材料;
(三)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项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但没有上述近亲属或者虽然有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由与当事人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担任诉讼代理人。
证明近亲属关系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结婚证;(2)户口本;(3)当事人户籍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抚养、赡养)关系证明。当事人确实没有其他适格人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采取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方式来委托近姻亲作为诉讼代理人。

四、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为诉讼代理人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证明代理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材料;
(三)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二项所指的证明材料包括:(1)单位出具的证明;(2)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有关任职决定等;(3)单位为代理人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的证明;(4)单位相关为其工作人员支出的管理、培训开支证明等。

五、委托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为诉讼代理人时需要哪些材料? (一)授权委托书; (二)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的推荐信; (三)证明出具推荐信的社区或单位为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或单位的材料; (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关于当事人所在社区既包含当事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也包含当事人户籍地所在的社区、村。对于当事人实际居住地的社区的审查,包含以下几项:(1)当事人在该社区居住的证明,如户籍材料、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2)辖区派出所、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公民代理和律师的区别?律师,一般经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就职于某一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中心。聘请律师,需要向其就职的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公民代理,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必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不一定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属于帮忙性质,不必支付费用。律师是专业的,公民代理属于业余的。律师有一定的补充调查手段,公民代理没有这些手段,只能找人帮忙。律师对法院的一些规则甚至法官比较熟悉,公民代理一般不具备这些行业上的能力。但是公民代理一般对委托人的个人、家庭等情况比较熟悉,能很快进入情况。

认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未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即未履行相关证明手续,委托代理行为不具有效力。所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不能代理本案的诉讼活动。

对被告提出的异议,合议庭即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未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出庭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基于原告没有出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又不合法的情况,合议庭宣布案件休庭延期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于本国,而不能延伸于国外。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不允许外国司法制度干涉其本国的司法事务,这是国际上公认的一条原则。因此,任何国家的律师只能在其本国领域内从事诉讼代理业务,而不能到外国法院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籍当事人需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涉外民事诉讼中,在作为当事人的外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授权其本馆官员,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必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授权委托手续。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本案是外国公司委托中国公民出庭代理诉讼,因授权委托书没有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法院在原告没有出庭只有委托代理人出庭又不合法的情况下宣布休庭是正确的。

1、年满18周岁的合法公民。

2、从事商旅行业者优先,有销售渠道者优先。

3、能诚信地为客户提供服务者优先。

4、有经营场地者优先。

二、资金要求:

拥有2-20万元的投资能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公民代理需要以下7种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是亲属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果不是则需要提交推荐证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公民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在法庭立案需要提交被代理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要明确授权事宜,代理人权限,代理时限,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最好是把原件也带上)代理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则上这样就可以了,但是部分地区为了避免律师收取代理费后不向单位缴费,而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应诉,在公民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为他人办理案件代理时,要求被代理人所在地司法局出具公民代理许可手续!这样会,麻烦一点,但是,为保险起见,办上好一点!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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