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_劳动法是如何保护企业利益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4:20:06 人阅读
导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自己立门户。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自己立门户。

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

企业当然不可以压榨员工。且不说我们已经进入到社会主义时代,压榨再国家体制内是不允许的,就是当代员工的维权意识和个人素养,谁愿意接受压榨?

企业内存在对员工不公正的现象。

尽管中国已经发展到互联网普及的时代,尽管大多数人能够成功就业,我们并不否认在部分企业里依然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

1.克扣或者拖延发放员工工资。

农民工就不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在企业里也是。少数企业粗暴管理,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克扣员工工资,本来承诺的薪资水平不兑现,本来承诺的激励奖金或者提成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员工稍有违规或者失误就扣钱。

这种小农意识指导下的包租婆式的管理有两个基本逻辑,一是把员工置于不平等的地位,觉得给自己干活的人低人一等,不尊重劳动者;另外,就是小个体户思想,喜欢耍小聪明,算小账,在员工的权益上斤斤计较。

2.不尊重员工的劳动时间。

想让员工什么时候上班就让员工什么时间上班,想让员工什么时间下班就什么时间下班。完全不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个人承受能力。一天工作10个小时还觉得少,但实际上就是工作20个小时也没有什么用。

如果员工不按时上班或者不请假,要么扣钱,要么辞退。

3.不尊重员工的个人权益

少数公司对员工个人根本不尊重,比如有些公司随便翻看员工的私人物品,未经允许打开员工个人的办公抽屉等,都是对员工的不尊重。还有的公司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竟然对员工进行搜身。

当员工有异议或者反抗时,会遭到粗暴对待。

以上这些现象在部分企业存在。我权且称之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吧。

当然,劳动者被侵害的权益不止这些。

什么样的企业如此嚣张呢?

1.传统的作坊企业。

一些小作坊公司,小夫妻公司,做小本买卖。他们精于当前鸡毛蒜皮小利益的算计,对法律、权益这些概念并不熟悉,对管理经营也不擅长,就是有份产业,想办法发财。

有些这样的公司存在侵害员工利益的现象。

2.野蛮生长的暴发户。

这些公司猛一看规模不小,人数也不少。但是存在非常浓厚的家族氛围和裙带关系。公司里面朋友连朋友,亲戚连亲戚。彼此之间不是小舅子就是小姨子。这样的企业野蛮式成长,因为裙带的存在,他们能够在一定阶段支撑起企业的发展,对于外来员工根本不屑一顾。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情也就经常发生。

3.一些不正当的公司经营者。

还有一些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弄虚作假,靠投机和欺骗赢得客户与市场,老板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关门。这样的 公司朝不保夕,随时会发生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

4.经营不善的公司。

有些公司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资金链断裂。老板个人有钱也不往公司投,公司穷的叮当响。作为公司主体的员工就跟着遭殃。个人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于员工权益的保障,国家是有专门的机构和法律条款 的。

1.如果个人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专门的接待和跟进人员

2.如果想要讨回自己的正当收益,就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劳动机关仲裁后企业不予执行的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院会动用国家机器帮你追回损失。

3.如果受到人身侵犯或者伤害可以找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其实,作为员工,等到我们维权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在入职一家企业之前就做好考察,认真考虑,本着对自己对企业负责的双向原则做出选择。入职时签好劳动合同,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比受到侵害后维权要好的多。

至少自己少些烦恼,你说呢?


回答不周,请包涵。

更多观点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指尖视野”,谢谢!

劳动法有很多条款就是给小微企业设的坑,坑死你没人管,分分钟钟要小微企业的命,例如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企业需赔70一80万,有些小微企业就5,6个人,一个旧病复发的心梗人员,几分钟就死了,还有员工上下班出车祸,有车上赔,员工为什么能得双份,企业照赔,坑死了多少小微企业


农民工合法权益已经得到切实维护,国家从政策、法律等诸多方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比如不得拖欠工资而设建筑行业民工工资专户;

最有效的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手段是“法治”,是依法维权!切不可以非法手段(比如绑架、闹事、制造稳定事件)维权,那样会造成另一极端,最后还会伤及社会稳定、平衡;

依法信访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但必须依法。不要动辄上访,更勿聚众闹事;

聘请律师法律援助,依法维权。比如四川就有一个专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机构,那儿的律师专门为农民工打抱不平!

1、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索求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仍未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求双倍工资。

2、自愿加班不算有效加班

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是需要认定“加班事实”,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平台上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有规定加班需要审批,但劳动者没有履行,这种情况是不视为有效加班。

变相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员工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

3、年假要入职一年后才有?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年假天数是根据其累积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工作时间的累积可以是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的工作时间。

4、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当由单位来支付。

5、劳动争议纠纷是去法院还是劳动仲裁机构?

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当事人需先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

仲裁裁决后,若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我们会遇到的一些劳动法问题。其实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很重要。希望大家都能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快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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