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什么是预告登记_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7:06:39 人阅读
导读:预告登记是你刚从开发商手里买了房子,房子备案以后申请办理的一项登记,房款不一定付清,但是可以证明这房子已经是你的了。房产证需要该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之后才能办理...

预告登记是你刚从开发商手里买了房子,房子备案以后申请办理的一项登记,房款不一定付清,但是可以证明这房子已经是你的了。房产证需要该建设项目进行综合验收之后才能办理。如果按揭的话一定要先办理预告登记之后才能按揭,因为这房子证明是你的了,你才有抵押权。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物权法原文是: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条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因此只要你的房屋没有买卖,就应该不会涉及预告登记.这对你而言无利好和利坏.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是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证,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尚不具备产权意义,但是已经进行房屋预告登记,可以避免开发商再次处分该房屋以及杜绝第三人在善意的情况下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乙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能通过善意取得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分为几种情况,第一,如果乙在异议登记后15日内向法院起诉,乙胜诉,则甲属于无权处分,此时丙还未登记,则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此时如果丙已经登记,则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如果乙败诉,丙按正常预告登记处理。第二,如果乙异议登记后15日内未起诉,异议登记失效,丙按正常预告登记处理。第三,如果丙预告登记后半年后,三个月内申请登记,物权变动,丙已经取得所有权。乙异议登记不影响物权归属。如果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失效,异议登记后15日内,或者起诉够,丙申请登记不可以善意取得该房屋。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买受人办理预告登记时只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即可。

您好!

第一,什么是预告登记?为什么预告登记时候不能过户?

通俗的来说,预告登记是为了防止房地产商一套房子卖给多人的情况发生,是房产“准物权”的体现,相当于把房产未来的买家现在政府机关进行登记。之后,除非把登记状态取消,或者是未来买家同意,这套房子不可能卖给第二个人。即使因为各种原因,房产真的过户了,预告登记的权利人都可以追回房产。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所以预告登记是基于这样的原则才产生的,所以也就很好理解,为什么预告登记状态下是不能过户给其他人了。

第二,如果真的要过户给其他人,怎么办?

1、如果想要立刻过户,就必须先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再以新的买房人身份重新登记。另外介于如果房子已经完成预告登记手续,那么肯定房产已经完成网签和备案手续,这些手续也需要一并撤销,撤销网签和备案的手续就先不在这里赘述了。

《物权法》对预告登记的撤销作出了简单的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也就是说,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申请撤销预告登记手续的:

在应该做不动产登记的日期起三个月内,没有完成不动产登记,就可以申请撤销预登记手续。

与开发商/或卖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原有买卖协议的,可以申请撤销预登记手续。

具体操作方法:

(1)准备以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登记证明、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也就是与开发商或卖方之间关于撤销买卖合同的证明)等

(2)至不动产交易大厅递交资料,并申请撤销。

(3)大约10-30个工作日可完成预登记撤销手续。

(4)重新以新买方进行登记。

2、如果无法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或开发商不愿意配合完成上述手续,那么只能等房产证到手以后,再以买卖的方式进行过户,但这种情况就需要缴税。

很多情况下,只要在房屋管理机构不管是做了备案、还是预告登记手续,之后再撤销,都比较麻烦,审核过程会比较严谨,同时也需要开发商配合。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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