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一、待遇法定一一工伤性质的确定系政府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做出的工伤鉴定,具有法制权威性,行政严肃性,但凡在我国境内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无一例外的均应执行。
二、劳动监察一一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单位的,应向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必要时可通过媒体曝光。
三、行政诉讼一一对经政府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仍不执行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你好!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按月发工资,降低发放标准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下面我将有关规定梳理如下,以供参考。
因此,用人单位在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内,不按时发放工资,降低待遇的作法是错误的。
限于信息和篇幅,简单分析如上。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私信我。
保叔认为单位会这么操作,有两种可能性:
1、单位经办人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了解;
2、单位经办人熟悉条例规定,但故意为之,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员工不懂法,或是想等员工发现了再说。
单位要真这么想,保叔只能说太天真了!题主碰到这事也不用慌,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下来是工伤,单位该承担的责任就跑不掉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时限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暂停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应当视同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继续按照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之前的本人工资福利水平,享受工资福利。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停工留薪期,即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并保留原工资福利的期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计算标准
停工留薪期间,受伤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职工的工资收入按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
3、治疗工伤期间的福利
一是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应继续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职工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工伤为由,停止工伤职工的福利待遇,包括由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方便、改善职工生活,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福利制度。
职工福利主要有:带薪假期、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培训、过节补助、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冬季取暖补贴、住房津贴、集体商业保险、旅游福利等。
只要你已经认定下来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带上你的工伤认定书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直接申请仲裁。
单位应按条例规定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足额支付,一旦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企业法人出行都将受影响。
大家好,我是很想红的保叔,更多社保问题私信找保叔咨询,保叔免费给大家解答。
经济补偿金这个肯定是有的,更何况是工伤的情况。
但限于你提出的问题,是否存在伤残情况,这个从问题中是在看不出来。所以,有些东西不太好回答。但发生工伤,单位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辞职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并且工伤保险待遇也是可以享受到的。
也可以这样,不要辞职,直接按照公司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提起仲裁。这本身就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嗯,就这样吧。
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_哪一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